交通部對談順風車恢復上線:提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等四點要求
據@交通發布微博消息稱,11月11日,交通運輸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等6部門,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聯合約談滴滴出行等8家網約車順風車平台公司,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徐亞華對順風車業務安全問題進行回應,並提出4項要求。
徐亞華表示,順風車業務曾經發生過惡性案件,希望相關的平台公司能夠認真吸取事故的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措施,至少要做到四個方面:
第一,平台公司必須嚴守安全底線,對上線的車輛技術性能和駕駛員的背景就要做好審核和動態的監控,保護好當事人員個人信息隱私,從源頭上保障安全。
第二,要符合順風車的本質要求,必須是駕駛員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事先發佈出行信息,與出行線路相同的人員,選擇合乘車輛。駕駛員從事順風車的行為,不能以盈利為目的,但可以與合乘的人員分擔部分成本,或者免費互助。
第三,平台公司不能以順風車的名義,提供非法的網約車服務,順風車應當按照各個地方的規定,對每天的合乘數量有一定的限制,符合所在城市的有關規定。
第四,平台公司要快速響應處理乘客的投訴、及時有效處理突發緊急事件,保障駕駛員和搭乘人員的安全和合法權益。
11月20日,滴滴順風車在下線400多天后在哈爾濱、太原、常州3城開啟試運營,石家莊、瀋陽、北京、南通四城將陸續上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