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到北京的垃圾分類,不按幹垃圾和濕垃圾分?
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行,在全國刮起了一陣學習垃圾分類的風潮。而隨後公佈的全國首批實施垃圾分類的46個試點城市名單中,北京赫然在列。隨著近期《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正式結束,北京正式實行垃圾分類的日子也近在眼前了。
其實,早在2010年,一部《垃圾圍城》就將北京市垃圾處理的困境赤裸裸地展示在了人們面前,觸目驚心。北京是一個擁有2100多萬人口的超大城市。全市生活垃圾清運量從2012年的648萬噸增長到2018年的929萬噸,6年間增長了43.4%。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場每日填埋垃圾1.09萬噸,庫容接近飽和。垃圾焚燒處理設施長期超負荷運行。
那麼在解決“垃圾圍城“的困局的過程中,垃圾分類起到了什麼作用?北京的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是如何規定的,有哪些管理措施,又和上海有哪些區別呢?垃圾分類有什麼小技巧嗎?讓我們在接下來的文章中一一為您解答。
Part.1
為什麼要垃圾分類?
很多人在抱怨垃圾分類太麻煩的時候,其實忽視了我們生產垃圾的能力有多“強”。
2010年,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統計我國每年產生近10億噸垃圾,相當於1250萬頭成年大象的重量,而且每年還在以5%-8%的速度遞增。全國約2/3的城市正在被垃圾“大軍”包圍,累計佔用土地超過5億平方米。據統計,我國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多達40億個,方便麵碗5~7億個,一次性筷子數十億雙……
據調查,居民家庭丟棄的生活垃圾中,約20%到30%是可回收物、50%到60%是廚餘垃圾、10%到20%是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只有1%左右。由於廚餘垃圾中有機質含水量較高,如果不分類、隨意堆放或簡單填埋,會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氣,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混合垃圾在收集、運輸、處理過程中容易發酵,產生滲瀝液,污染環境。與日俱增的垃圾產生量,在侵占了大量土地的同時極易形成二次污染。
Part.2
垃圾,放對地方是“寶”,
放錯地方是“大麻煩”
我國現有的垃圾處理方式包括填埋和焚燒,造成了填埋垃圾的土地浪費,焚燒過程投入資源的浪費,還會產生大量危害健康的有毒氣體和灰塵。在所有垃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可以不需要填埋,也不需要焚燒的。如果我們不做垃圾分類,還是延續混合垃圾治理的話,那麼我們整個社會對於資源的消耗是無限制的。而把廢棄物中有回收利用價值的紙類、塑料、玻璃、金屬、織物以及電器分離出來、加以回收利用,有利於節約資源、有利於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水平。
一方面,通過垃圾分類,讓可回收物再利用再使用,實現垃圾減量化。另一方面,實行垃圾定時定點投放,倒逼居民養成少製造垃圾以及物品資源再利用再使用的好習慣。
如果延續我國現有的垃圾處理方式,對環境的污染是我們難以承受的。比方說,2000年以後我國垃圾焚燒處理增多,在沒有分類直接焚燒的情況下,如何監測、控制產生的二次污染(如二氧化硫、二噁英等),也是一個日益嚴峻的挑戰。
Part.3
北京垃圾分類和上海垃圾分類差別在哪?
北京和上海在垃圾分類的原則上是一致的,但在具體分類種類上有所不同。上海將垃圾分為了乾垃圾、濕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四種,而北京則分為廚餘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種。
廚餘垃圾(餐廚垃圾),是指餐飲垃圾和廚餘垃圾的總稱。餐飲垃圾,是指餐館、飯店、單位食堂等產生的飲食剩餘物,以及後廚的果蔬、肉食、油脂、麵點等加工過程廢棄物;廚餘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過程中產生的果蔬,以及食物下腳料、剩菜剩飯、花卉綠植、中藥殘渣等。
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價值,回收後經過再加工可以成為生產原料或者經過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廢紙類、塑料類、玻璃類、金屬類、電子廢棄物類、織物類等。
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質,主要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溫度計、廢藥品、廢油漆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廚餘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難以辨識類別的生活垃圾。
圖片來源:視頻北京——“垃圾分類”旗袍,街上最潮的仔視頻截圖
Part.4
除了垃圾分類,還有這些變化值得注意
除了垃圾分類外,“垃圾減量”也被寫入了此次公開徵求意見的草案送審稿中。表述為“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加強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全程分類管理、資源化利用的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生活垃圾分類意識,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隨著網絡電商的迅速發展,快遞包裝能否回收再利用也成為了一直以來社會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草案送審稿提出,快遞應使用環保包裝。快遞企業在本市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使用電子運單和環保箱(袋)、環保膠帶等環保包裝。電子商務企業在本市開展經營活動的,應當提供多種規格封裝袋、可循環使用包裝袋等綠色包裝選項,並運用計價優惠等機制,引導消費者使用環保包裝。
一次性用品的出現,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也製造了大量的垃圾。此次草案送審稿提出,餐飲經營單位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擬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並應當設置醒目標識。在服務過程中提示消費者合理消費,適量點餐不剩餐。而旅館經營單位擬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並應當設置醒目標識。單位和個人應當減少使用或者按照規定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優先採購可重複使用和再利用產品。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則應當推行無紙化辦公,提高再生紙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
商家如果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從菜市場買回來的菜,擇了半天,扔掉的爛菜葉,比剩下的好菜葉還多。”對於部分居民提出的意見,草案送審稿中特別提出,本市採取措施積極推行淨菜上市,具體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製定。而對於廚餘垃圾的處理,草案送審稿則提出,提倡有條件的居住區、家庭安裝符合標準的廚餘垃圾處理裝置。
垃圾不會分,分不對怎麼辦?草案送審稿提出,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可以組織轄區內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居住區設立生活垃圾減量分類指導員,宣傳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指導居民正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倡導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將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納入居民公約和村規民約。
Part.5
垃圾分錯類?還要不要罰款?
不分類投放垃圾,到底會不會罰款,顯然是市民最關心的問題。草案送審稿中提出,個人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擬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擬處200元罰款。而單位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擬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擬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不僅如此,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垃圾,還可能影響個人信用。草案送審稿提出,執法機關擬將當事人違反本條例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的情況共享到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機關根據本市關於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定可以對其採取懲戒措施。
除此之外,為了鼓勵市民積極垃圾分類,北京市百餘社區開展了“垃圾分類兌換積分”模式。如東城區光明樓小區的居民只需正確投放500克廚餘垃圾,就可以在一旁的垃圾分類指導員那裡獲得積分,達到一定積分後可兌換物品或超市購物券。
Part.6
你是什麼垃圾?口訣教你輕鬆分類
在上海垃圾分類正式施行後,有網友發明了一個分類口訣:“豬能吃的是濕垃圾,豬都不吃的是乾垃圾,豬吃了會生病的是有害垃圾,賣了能買豬的是可回收垃圾。”形像生動,十分方便記憶。
而北京的垃圾分類也同樣有好記的口訣:“能賣錢的藍桶桶,易腐爛的綠桶桶,有毒有害紅桶桶,沒人要的灰桶桶。”記住它,扔垃圾的時候再也不用被問“你是什麼垃圾”啦!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