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網易員工不該被蹭熱點企業仍需反思價值觀建立
在網易暴力裁員事件發生兩天后,公眾號“你的遊戲我的心”所撰寫的《網易裁員,讓保安把身患絕症的我趕出公司。我在網易親身經歷的噩夢!》一文在網上不斷發酵,很快前台顯示閱讀數已經突破10萬+,後台閱讀數應該已經超過百萬+。很快,不斷有公司、個人開始蹭該事件的熱點。
原標題患病網易員工不該被蹭熱點,企業仍需反思價值觀建立
來源界面新聞
記者王付嬌
孫宇晨在其個人微博上寫道,“網易離職員工看病的錢我全出了”,會第一時間聯繫當事人。
除此之外,京東、多益網絡等公司也表示了企業願意幫助其承擔醫療費,但是有3個條件,微博每被轉發一次,在50萬的基礎上多出10元。總共捐贈款一共100萬。至今這條微博的轉發量不足3萬。
如果這些這些捐贈能夠落實到位,或者該案例能喚起企業家對在職員工的關心和大眾的意識,當然這是好的。但這些流量愛好者們似乎並不真正在乎員工本身及其遭遇反射的社會議題,反而像是又看到了一次“熱點”和營銷機會,實則是另一種惡。
界面新聞記者聯繫到“我的遊戲我的心”本人,試圖核實這些資金的落實情況,該員工因身體不適謝絕了界面新聞記者的採訪。不過在網易“三發”聲明、梳理時間線道歉的情況下,該前員工並不認可,並在公眾號發布了一段文字表示:
從之前的錄音和文章中可以看出,該員工並不是只想要一個結果。他希望追求程序正義,長時間以來有三點核心訴求:
要求公司承認之前有嘗試過試圖違反法律不給N+1補償這個事實。對於公司額外給的補償,不是他應得的,他明確表示不想要。他想要回原本屬於自己的健康,讓公司為自己無償加班帶來的損失負責。
而網易在內部說明中表示,此事件處理過程長達8個月,涉及員工本人、員工父母、員工主管、HR 、勞動仲裁等多方交涉,及法律、法規和公司管理章程等的交錯,夾雜諸多溝通中的誤解。
勞動仲裁相關律師:網易HR的行為涉嫌違法
界面新聞記者詢問了熟悉勞動仲裁的律師龔爾力。龔律師認為,在該員工表述真實的情況下,網易HR的做法是有問題的。
根據原勞動部發布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這個時間按照工齡一般為3-24個月,而該員工在網易工作5年以上,所以應該享受6個月醫療期(二十年以上有24個月醫療期)。
在醫療期內,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所以網易HR打電話問地址,要求寄送《單方面解除協議》(也就是勞動關係解除送達通知書),根本就是不合法的。
龔律師解釋,在醫療期內的員工用人單位要求單方面和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只有兩種前提:根據《勞動合同法》中第39條規定,要么是處於試用期中;要么是嚴重違紀,或者存在違反法律的情況。
除此之外,只有和員工平等協商的前提下,才能解除勞動合同。從網易的角度看,想要盡快理清楚和患病員工的關係,這點可以理解。但是,理清的前提是要合情合理、合法,這三點網易一點都沒有做到。
網易已經公發文承認自己的做法的確是魯莽了,並提出了一個折中方案。員工可以接受該折中方案,也可以主張要繼續履行原來的勞務合同。或者說至少享受完醫療期後,再來討論勞動關係到底是終止還是解除。
落地到具體執行上,會根據各地的不同略微有所差異。比如,在醫療期內可以有60%-70%的工資浮動,隨著醫療期的延長,工資水平會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但就算是這樣,這個數字肯定也是遠遠高於當地平均工資的。
龔律師建議,既然公司已經做出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這樣一個決議,並發給了該員工。該員工按照法律的正常的操作途徑就是申請勞動仲裁、通過訴訟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訴訟的時間可能會太長,一審二審走完可能需要十個月、甚至一年的時間,這個成本並不是很多員工能夠消耗得起的。
價值觀仍是企業的核心
該員工的事例在網絡上引發了軒然大波。除了引發大V討論外,網友也紛紛在知乎、微信公眾號上等多途徑表達對該員工的支持。
在知乎上,一名已經跳槽的騰訊的前同事實名對該事件發表看法。他曾經目睹了當時這位策劃被帶走的全過程,和該同事就在一個項目組。
“當時HR和保安,把他趕走的時候,我就在場。因為那天鬧得實在是太厲害,這陣仗誰也沒見過。大家雖然不敢吭聲,都埋頭工作,但是眼睛卻盯著不放。後來我們程序主管專門就這件事,對我和我邊上的哥們做了說明。”該同事說。
主管對其宣稱的內容也算是內部統一的口徑:
策劃績效不合格,項目組準備辭退他。但是他不想走,謊稱自己有心髒病。後面他還回去休了一段時間的病假,拖到現在公司要強制清退了。我問是不是想要賠償,他(程序主管)說不是,項目組後面給他談的賠償早就超過N+1了。但是他就是不想走,即使鬧成這樣也不想走。脈脈上有人發帖想要鬧事,說什麼天下沒錢了,都是亂說的,我跟你們說這些就是想讓你們知道一下,不要以訛傳訛。
此事引起社會如此大範圍的討論,除了該員工本人的身體原因外,更多的是普通用戶對於自身與工作關係的思考。網易損失的企業形像一時之間也難以彌補。
根據2019年第三季度財報,歸屬於網易公司股東的持續經營淨利潤為47.26億元,同比增長74%。但公司在賺取利潤的同時,應該建立和充分實踐自己的價值觀,體現社會責任。若不重視此事,反作用在關鍵時刻就會顯現出來。
與之對比的是,《哈佛商業評論》發布“2019中國百佳CEO”榜單,網易CEO丁磊憑藉卓越的管理能力和堅定的商業長期主義精神,連續四年獲選中國百佳CEO。另外,福布斯也在近期將丁磊選為“中國跨國企業傑出經營領導人”;《財富》雜誌則連續兩年將網易選入全球未來50強企業榜單。
目前,當事人已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網易支付61萬餘元賠償,本案將於12月11日於杭州勞仲委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