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門禁系統來了誰來保護我們的隱私?
如今人們常說“刷臉卡”,意思是“賣個面子”,但你是否想過,當你的“面子”連同身份證、電話號碼、住址等個人信息一同交付於他人之後,誰又能保障你的隱私呢?這樣的困惑,隨著一項看起來很美的“高科技”產生了——近年來,成都多個小區開始使用人臉識別門禁系統,業主錄入人像和身份信息“實名制”註冊後,就能靠“刷臉卡”進門了。
乍一看的確很方便,但當個人信息一次次流入茫茫數據大海之後,誰又來為你的隱私安全保駕護航呢?對此,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日前對成都市幾個小區的人臉識別門禁系統進行了一番調查。
成都某小區的人臉識別門禁系統,業主“刷臉卡”便可開門。
走訪調查
人臉識別,更安全嗎?
業主:主要圖方便,和門禁卡作用差不多
成都海椒市某小區使用人臉識別門禁系統近一年了。該小區一處入口,左邊是刷卡的出入通道,右邊通道立著一個帶有屏幕和攝像頭的人臉識別裝置。11月24日上午,記者在此觀察居民出入約半小時,發現小區大門基本是隨意進出,門衛也沒有查看進出人員身份憑證。
記者從該小區物管了解到,該小區的人臉識別門禁系統來自廈門的一家科技公司,“是今年有些單位來免費推薦安裝的。”一位物管工作人員稱,很多科技公司其實都在做人臉識別系統,但物管只負責幫忙拍照蒐集人像。“要實名制,錄人像的時候身份證要放在上面。”但該工作人員也表示,物管不會保留人像等業主個人信息。對於這些身份信息最終保管在哪裡,物管表示也不清楚。
業主張女士在該小區住了幾年了,她從人臉識別門禁開始使用至今,一直不願意錄入。“我覺得那個人臉識別進門沒有意義呀,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安全的問題。”她表示,小區外來人員如快遞、外賣並沒錄人像,但是在登記後也可以進出小區。“人臉識別也就起個開門的作用,和之前的門禁卡沒有什麼區別。”此外,張女士不願錄人像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擔心自己的隱私被洩露。
中午11點左右,記者來到成都牛沙路某小區,這個小區在入口處,同時設有門禁卡和人臉識別系統兩個出入通道。一位雙手提著東西的中年婦女走到門口,“滴”一聲,面部識別通過,門打開。“我覺得還是方便,像我這樣雙手不空,直接就進來了,不用刷卡。”
記者體驗
兩道門禁兩個公司
下載App可一鍵開門和人臉識別
記者在走訪調查時發現,還有一些小區在大門口、單元門口同時安裝了兩套人臉識別門禁系統,而且,這兩套系統分別來自兩家公司,需要業主兩次錄入信息、兩次註冊,才能打開回家前的兩道大門。
在牡丹街某小區,大門口已經裝上了人臉識別門禁的支架。小區物管稱,系統馬上就要投入使用,已通知業主前來錄入人像,但也尊重業主的意願,“不需要交費,也可以不錄,主要是為了方便。”該物管透露,物管和業主不需要為此支付費用,裝置由科技公司出,電費由物管出。
該小區一位業主表示不打算去錄入人像,因為之前用手機號註冊其他東西後,經常會收到一些推銷信息,“還要錄入家庭成員信息、單元門房號,再錄個人像,那不是更沒隱私了?”
記者註意到,除了小區大門,該小區每個單元也有一套人臉識別門禁,屏幕上不停播放著廣告。當有人走近需要識別時,屏幕就變成了一半廣告,一半攝像頭圖像。據物管介紹,單元門口的人臉識別系統和大門口不是同一家公司,需要下載專門的App,註冊錄入面部圖像後才能使用。
位於楓樹街的一個小區同樣是兩道門禁。記者掃描二維碼,下載了兩款門禁系統App嘗試使用後發現,單元門禁的App具有“一鍵開門”和“搖一搖開門”的功能,可實現遠程數據驗證、遠程開門。而小區大門門禁的App,是一款生活服務類軟件,主要應用於社區、學校、辦公室等區域,並提供人臉識別開門、車牌識別、發佈公告、一鍵呼叫等功能。
公司回應
免費安裝後部分收益靠廣告
“洩露用戶信息,公司可承擔法律責任”
人臉識別門禁系統為何是免費安裝?小區業主錄入的人像、門牌號等個人信息,是否有安全保障?滾動播出的廣告收益又歸屬誰?針對這一系列疑問,記者電話採訪了成都市兩家開發人臉識別門禁系統的公司。
一位姓王的銷售人員稱,他們公司已在成都十多個小區安裝了人臉識別門禁系統,主要是業務人員聯繫和有需求的業主主動上門。他表示,安裝前,公司會對小區環境、設施設備進行初步評估,然後向物管和小區業委會提供報價方案,確定方案後,門禁公司就到小區安裝設備,最後由物管負責徵集和錄入業主人像。人像錄入後,後台技術人員進行處理後方可使用。“攝像頭可以抓取出入門口的每個人,大數據要上傳給公安系統,如果拍到犯罪人員,後台會報警。”
在走訪小區的過程中,曾有一位物管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對於免費安裝設備的小區,門禁公司的收入將依托廣告投放來實現。這一說法也在該銷售人員口中得到證實。他稱,有的物管或業委會會出錢安裝系統,目的是為了改善小區居住環境,“業主一般不會交錢”。也有另一套方案,門禁公司墊付費用,後期通過廣告投放填補安裝費用,再到盈利,“但這種方案,公司承擔風險比較大。”
另一家門禁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在成都安裝了100多個小區。他稱,人臉識別門禁是“趨勢”,是響應國家打造智慧城市的號召,“為了樓盤的檔次,也為了安全性。”
至於業主擔心的個人隱私問題,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絕不會洩露。“我們公司是在派出所備案了的,“如果有任何因為公司原因導致個人信息洩露的,我們可以承擔法律責任。”
律|師|說|法
簽署保密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針對許多小區業主擔心的“刷臉卡”個人信息安全問題,記者採訪了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律師。
朱界平表示,目前我國已對“個人信息”進行了一定的立法保護,關於“人臉信息”的刑事案件也並不多見,但“人臉信息”是一種特殊的個人信息,他和個人的電話、住址等個人信息還有一定的區別,並且它仍在發展的過程當中,“如果能在發展的過程中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細化對人臉信息獲取、加工、保存、應用等各方面加以規範,不僅能對公民的個人信息進行更好保護,也能使中立的技術向更有利於社會進步的方向發展。”
在尚未出台更加細化的相關法律之前,依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應當是打擊侵犯包括公民人臉信息在內的個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機關,但除了打擊犯罪之外,如果信息網絡相關管理部門能盡快出台有利的監管措施,也非常有益。
朱界平說,人臉識別門禁公司和業主簽署保密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要保密協議的內容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協議提供方(收集人臉信息的主體)沒有在提供的格式條款中特別排除、降低自己的保密義務,雙方簽署的保密協議就具有法律效益。如果業主同意,收集人臉信息的主體就具有掌握人臉信息的權利,但是要注意這裡“掌握”是一種狹義的控制,是在授權範圍內使用。
新聞鏈接
“人臉識別第一案”
杭州一教授怒了:我同意了嗎?
日常生活中,經常接到陌生電話,推銷、廣告、客服等等,這些個人信息的洩露如今並不少見。在不久前發生的“人臉識別第一案”中,一位大學教授就以“保護隱私”為由,將一家使用了人臉識別認證系統的公園告上了法庭。
據媒體報導,杭州一家動物園要把之前的指紋入園認證改為人臉識別認證,但這一改動惹怒了已經辦理年卡的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
杭州野生動物世界位於富陽區,是一座規模較大野生動物園,成人門票一次220元。若購買年卡,可在一年的有效期內無限次逛園。今年10月17日,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向年卡用戶發送了一條信息:園區年卡系統已經升級為人臉識別入園,原指紋識別已取消。即日起,未註冊人臉識別的用戶將無法正常入園。如尚未註冊,請您攜帶指紋年卡盡快至年卡中心辦理。
郭兵正是為此將公園告上法庭,他給出的理由很充分——憑什麼沒徵求我們的意見,就默認我們都同意把麵部信息提供給你?這位副教授認為,動物園強制要求遊客必須進行人臉識別顯然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不符合《網絡安全法》,更不符合目前正在製定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公園方則回應稱,一談到“人臉識別”大家都驚呼“我的隱私數據被盜了”,怎麼指紋、電話和身份證信息大家都無動於衷呢?
10月28日,這位教授向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11月1日,法院正式決定立案受理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