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要求銀行新辦ETC不得強推自家信用卡
近日,據國內媒體報導,為助力高速公路不停車快捷收費的推進與實施,央行今日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要求了,不得以新辦ETC設備為由,強制用戶新開結算賬戶,以及搭售其他理財及金融類產品。不得無故拒絕用戶綁定已有結算賬戶,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安裝和社會資源浪費。
在意見中,關於便利ETC用戶綁定扣款賬戶的規定,不得無故拒絕用戶綁定已有賬戶,不得強行要求用戶新開賬戶綁定,不得在用戶辦理ETC業務時強制搭售其他服務或產品。無合理理由不得拒絕用戶解除綁定賬戶,不得故意引導已安裝ETC用戶變更扣款賬戶,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安裝和社會資源浪費。
這也就意味著,以後新裝ETC用戶再也不用新辦理信用卡及儲值卡了。而在之前,在銀行大力推廣ETC設備的時候,也都打著自己的小算盤。用戶新裝ETC設備時,還要申辦該銀行的信用卡或者是儲蓄卡,並且還要往儲蓄卡里充值一定的金額作為保障金,才能使用ETC設備通行高速。
而這也給不少用戶帶來了不小的困擾,有些用戶因為不想申辦新信用卡,或者儲值卡中保障金額不足而無法下高速,都導致在使用ETC過程中,通行及繳費體驗都大大降低。
但此後,在意見下發之後,已經在政策層面禁止了銀行間的,推廣ETC同時推廣自家金融產品的行為。而新申辦ETC的用戶,也能更加方面快捷的免費申辦ETC設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