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堅決打擊炒幣堵邪路引導區塊鏈應用開正門
最近,一些地區炒作虛擬貨幣的活動重新冒頭,不少機構打著區塊鏈的幌子從事傳銷欺詐等非法活動。對此,相關部門積極行動,“堵邪路”的同時“開正門”,一方面加大對“炒幣”的打擊力度,另一方面引導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穩妥探索和應用,引導其在解決實體經濟發展的難點、痛點方面發揮更有益的作用。
“炒幣”活動死灰復燃監管加大打擊力度
近期,不少曾參與“炒幣”的人士發現,沉寂許久的幣圈又開始“沸騰”,牽動他們神經的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斷飆升的價格。一度暴漲逾40%、價格升穿1萬美元大關,比特幣的暴漲暴跌讓一些人嗅到了投機炒作的機會,更有甚者在假借區塊鏈的幌子行騙。
21日,深圳相關監管部門就防範虛擬貨幣炒作發出風險提示稱,近期,借區塊鏈技術的推廣宣傳,虛擬貨幣炒作有所抬頭,部分非法活動有死灰復燃跡象。而此前,上海、廣東東莞等多地也發布了相關風險提示。
多地發布的風險提示明確指出,一些機構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公眾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各地監管部門正全面排查屬地的“炒幣”活動,堅決打早打小,露頭就打。同時,金融監管部門還聯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對新冒頭的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首次代幣發行(ICO)活動、境外交易貨幣平台及時處置。此外,監管機構還加大了對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
2019年以來,相關部門先後處置境內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200餘家,關閉相關支付賬戶近10000個,關閉微信營銷宣傳小程序及公眾號近300個。
中國人民銀行相關人士表示,我國對虛擬貨幣交易依然保持嚴打態勢,政策取向從未發生改變。ICO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我國禁止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引導區塊鏈合理探索
數字加密貨幣依托區塊鏈技術而生,但區塊鏈技術並不等於炒作虛擬貨幣。業內專家表示,要高度重視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應用,讓其在解決金融服務的難點、痛點上切實發揮作用。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由於技術本身的特點,區塊鏈在金融資產交易中的登記註冊、支付結算、交換傳遞等方面具有顯著優勢,近年來在金融領域逐步開始應用。在供應鏈金融、跨境支付等部分業務場景中,區塊鏈已開始從概念驗證逐步邁向業務實踐。
近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第二批境內區塊鏈信息服務名稱及備案編號,其中,工商銀行基於區塊鏈的金融服務、平安銀行的SAS區塊鏈平台、銀聯國際的全球速匯資金追踪平台、江蘇蘇寧銀行的區塊鏈物聯網動產質押融資平台等均獲得備案。
業內人士表示,運用區塊鏈多方信息共享的特點,通過整合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等相關信息,可以使金融機構更好地了解企業的融資需求、償債能力、信用風險等情況。另外,針對跨境支付領域存在的手續費高、流程長等問題,一些技術企業也正探索運用區塊鏈技術,構建點對點的清算網絡。
“不過,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不僅僅是技術問題,可能還涉及法律制度問題。”一位接近央行的相關人士表示,區塊鏈技術創新本身是好事,但監管部門需要密切觀察通過區塊鏈設置的金融活動流程是否妥當,是否與當前的金融法規產生衝突。
區塊鏈技術有待成熟金融領域應用需穩妥推進
業內人士指出,目前區塊鏈在金融領域的探索仍處於早期階段,部分應用落地仍面臨難題,需要穩妥推進。
首先,數據在“上鍊”前真實性難以保證。“區塊鏈能夠確保信息真實,但那隻是在’上鍊’以後。”北京市網絡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趙鷂認為,大量區塊鏈數據的真實性,還得依靠中心化的可信第三方信息中介來驗真。
其次,區塊鏈運行效率較低。專家指出,目前各國在大額和小額清算領域已有比較高效的製度安排,區塊鏈的運行效率反而不適應一些高頻的支付場景。現在比特幣每秒最多支持7筆交易,相較於“雙十一”跨機構支付每秒超7.15萬筆的交易峰值而言,實在難以滿足支付需求。
此外,區塊鏈應用仍然存在安全穩定、隱私保護、責任認定、合規風險等多方面的不足和問題,底層技術發展還有待成熟。
人民銀行相關人士表示,下一步,監管部門要加強區塊鏈技術規範和引導,引導區塊鏈技術在促進數據共享、優化業務流程、降低運營成本、推升協同效率、建立可信體係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