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總部:加大監管防控力度打擊虛擬貨幣交易
近年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樣翻新、投機盛行,價格暴漲暴跌,風險快速聚集。相關融資主體通過違規發售、流通代幣,向投資者籌集資金或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其本質上屬於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頓,境內虛擬貨幣交易規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對我國金融市場的衝擊。此後,針對在境外架設服務器向境內居民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的行為,進一步加強監管,並從支付結算端入手持續加強清理整頓。
上海市金融穩定聯席會議辦公室、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根據《公告》要求,積極開展上海地區相關集中清理整治,於2017年10月底完成當時已發現的13 家ICO 平台和10 家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清理整頓。在集中清理整治之後,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對監測發現的參與虛擬貨幣活動的機構,採取約談、檢查、取締等監管措施,及時化解相關風險。
近日,在區塊鏈技術推廣宣傳過程中,虛擬貨幣炒作有抬頭跡象。為進一步加大防控力度,根據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總體要求,上海市金融穩定聯席會議辦公室、人民銀行上海總部聯合上海市區兩級各相關部門,對上海地區虛擬貨幣相關活動開展專項整治,責令在摸排中發現的為註冊在境外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提供宣傳、引流等服務的問題企業立即整改退出。
下一步,上海市金融穩定聯席會議辦公室、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將繼續貫徹落實《公告》要求,對轄內虛擬貨幣業務活動進行持續監測,一經發現立即處置,打早打小,防患於未然。廣大投資者應注意不要將區塊鏈技術和虛擬貨幣混同,虛擬貨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投資者應增強風險防範意識,謹防上當受騙。投資者如發現各種形式的虛擬貨幣業務活動,以及通過部署境外服務器繼續面向境內居民開展ICO及虛擬貨幣交易業務的組織或個人,可向監管部門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