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網貸市場淨化進行時
近年來,在相關部門的治理下,不良“校園貸”得到有效遏制,但部分不法機構鋌而走險,仍有一些學生上當受騙。近日,教育部提醒學生和家長警惕多種形式的校園貸詐騙,同時開通不良校園貸舉報通道,向廣大師生、家長征集不良校園貸線索。“
原標題:網貸市場淨化進行時(網上中國)
曹一作(新華社發)
認清“套路貸” 莫要入陷阱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近三年網貸平台類執行案件的相關數據。據悉,網貸平台類案件佔比逐年攀升,網貸案被執行人的年齡集中在20歲至30歲之間,多用於個人消費。該院執行三庭法官梁立君曾介紹目前“套路貸”主要有5種表現形式: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製造資金走賬流水、單方製造違約、惡意壘高借款金額、軟硬兼施惡意討債。
據報導,今年8月31日,南京一所211大學的23歲畢業生許陽(化名)跳樓自殺,去世前3個月有34筆網貸申請。此類大學生身陷網貸背負沉重債務的事件時有發生,令人嘆息。非法校園貸更是“套”深“坑”多,使許多學生向其借款後跌入“高利貸”“利滾利”“借新還舊”等陷阱。“非法網貸具有利息高、手續費高、信息不透明等弊端,但由於借款門檻低,極易誘導大學生在一時衝動下貸款消費。”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副院長王寧教授接受採訪時說。
在王寧的學生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碩士潘彥霖看來,現在的年輕人之所以容易被消費狂潮煽動,是因為他們在成長過程中物質生活相對豐裕,父母會盡可能優先滿足子女的消費需要,因此年輕人在早期沒有形成節儉的習慣,不能有效地對消費慾望進行自我約束,長大以後容易在市場營銷和消費主義文化的影響下產生透支消費行為。
除了樹立正確的消費觀,普及信用消費模式和風險防範意識也是“必修課”。王寧認為,年輕人對消費信貸的使用應“把握好度”,控制在個人承受範圍之內,避免陷入“債務牢籠”。此外,要加強對大學生基礎金融知識的教育,培養學生的“財商”,提高學生對於風險、信用體系的認知,增強防範意識,尤其是提升對網貸業務的辨別能力。同時,也要加強對校園貸的監管,防止消費信貸領域違法經營行為的發生。
為淨化市場環境,早在2017年,教育部、人社部等就曾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網貸機構一律暫停開展校園貸業務,杜絕網貸機構發生高利放貸、暴力催收等嚴重危害大學生安全的行為。
今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印發的《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明確表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專家認為,這是對違規校園貸的迎頭痛擊。
花錢要理性 借錢走“正道”
艾瑞諮詢發布的《2018年大學生消費洞察報告》顯示,2018年大學生月均生活費超過1400元,一線城市1800元以上的群體佔比最高,有近半大學生有過分期付款的信貸消費行為。
“我們也不能一味全盤否定校園消費信貸,大學生群體擁有消費信貸需求無可厚非,消費信貸可以幫助那些一時沒有足夠現金,但迫切需要購買某種產品或服務的學生。”王寧認為,校園貸的盛行表明大學生的確有獲取信貸服務的需求,讓商業銀行、金融機構為大學生提供規範、合法的金融服務,有助於從根本上解決不良校園貸問題。
監管部門在叫停違規校園貸的同時,也為校園消費市場打開“正門”:允許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有針對性地開發高校助學、培訓、消費、創業等金融產品。
教育部提醒廣大學生,花錢要理性,借錢走“正道”,如確需貸款,要選擇安全係數高、信用口碑好的國家正規金融機構的借貸產品。
網貸大整治 停業千餘家
“網絡借貸專項整治的情況今年發生根本轉變。大部分網貸機構選擇退出停業,今年已停業1200多家。”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近日在銀保監會通氣會上表示,今年以來,網貸風險整治工作取得較大進展,截至10月末,全國納入監管的網絡借貸機構有427家,比去年末降低60%,借貸餘額下降50%,出借人數下降55%。
“下一步,網絡借貸專項整治還是以出清為目標,以退出為主要方向,以依法合規的分類處置為主要手段。對於正在運營的427家機構,年底之前每家都要完成分類處置的路徑,一些資本實力強,具備一定金融科技基礎及良好內控能力的機構,推動其主動轉網絡小貸公司,個別符合條件的也可以轉型為持牌消費金融機構。”李均鋒說。
當前,相關的清退工作正快速推進,多省市分批次公佈了停止運營的網貸機構名單。而諸如湖南、山東、重慶等地則明確宣布將取締轄區內所有網貸業務。
“力爭在202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網貸領域存量風險化解。”央行金融市場司司長鄒瀾日前在第三季度金融統計數據發布會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