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再被限制消費此前被上海嘉定法院限制後取消 王思聰再被限制消費此前被上海嘉定法院限制後取消 2019-11-21 Comments 0 Comment 記者查詢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發現,11月19日,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限制消費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11月04日立案執行申請人嘉興璟字悌為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申請執行王思聰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一案,因王思聰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此前,王思聰被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下達限制消費令,後取消。(李金磊) 分享此文:分享到 Twitter(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以分享到 Telegram(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Pinterest(在新視窗中開啟)分享到 Reddit(在新視窗中開啟)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在新視窗中開啟)點這裡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