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號轉網靚號轉入轉出均有門檻暴露歷史遺留問題
三大運營商即將於12月1日在全國推行“攜號轉網”服務,運營商相關係統已於11月10號起上線試運行。不過,試運行期間,手機“靚號”遭遇了攜號轉網難的困局。有用戶表示,在進行攜號轉網時,被要求向轉出的運營商繳納違約金,並向轉入的運營商預存一定數額的話費後,才能繼續持有該號碼。
攜號轉網賦予了用戶自由選擇運營商的權利,可以說是惠民之舉。與大環境相比,靚號等特殊號碼轉網難問題雖然看似個案,但卻是無法迴避的問題。
曾備受爭議的手機 “靚號”設置超長合約和最低消費是否合理?手機靚號市場該如何規範?
靚號轉入轉出均有門檻
據多家媒體報導,攜號轉網試運行期間,“靚號”、“吉祥號”等特殊號碼攜號轉網遇到難題屢見不鮮。
據澎湃新聞報導,一名手機尾號“0000”的河北聯通用戶反映,他在申請辦理攜號轉網業務時,因該號碼使用合約期至“2050年”,按照聯通要求需支付違約金才能攜號轉網。
根據《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後,干擾用戶自由選擇。
為此記者撥打了三大運營商客服,得到的回復大體相似,均為:靚號用戶辦理攜號轉網不用等到合約期滿,但靚號轉網需先攜帶協議單和證件資料到指定營業廳支付違約金來解除協議,賠付標準將嚴格按照與用戶簽訂的協議條款來執行。
轉出需要支付違約金,轉入也有消費門檻。譬如手機尾號“6666”的吉林聯通用戶反映,他的號碼雖然是四同號,但在聯通和普通用戶一樣,沒有協議。但該用戶到其他運營商諮詢轉入業務時,得到的回復是要按“靚號”處理,有低消和預存話費的要求。其在申請轉入移動網絡時,被要求“每月最低消費600元,預存20000元”才能入網。
對此,資深電信分析師付亮坦言,“根源在於目前各個運營商的關於靚號的認定、資費規定不一致,沒有形成統一規定。”
業內人士稱,“靚號低消”確實是多年來的行業規則。如炙手可熱的“666”“888”等的靚號,用戶想要拿到這類號碼,需要預存至少兩年的話費,每月承諾幾百元的最低消費。據中國移動北京某營業廳的客服人員介紹,目前的靚號均與5G套餐綁定,兩年到期後,才可調低消費套餐檔位。
“靚號難轉網”暴露歷史遺留問題
此次“靚號轉網”的話題再次將備受爭議的“靚號”設置老話重提。
按照工信部《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規定,碼號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不允許買賣。但靚號等稀缺的電信資源在市場中的使用價值卻有著巨大的需求。
“這跟我們國家的用戶的文化和消費心理習慣有關係,”電信行業分析人士劉啟誠表示,比如有的生意人就喜歡帶8的、帶6的、帶9的,不喜歡帶4的、帶7的、帶3的。《民生周刊》記者曾聯繫過若干“靚號”用戶發現,使用這種“靚號”的多是生意人,大多通過花錢買到“靚號”,且把“靚號”看作是彰顯身份的象徵。
“說白了,是消費者和運營商之間,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有業內人士稱,很多消費者覺得,持有靚號象徵著面子、地位,是一種隱形的社會資源。
事實上,除了手機號,靚號在多個領域都普遍存在,QQ號、車牌號也都有這方面的講究。早在2014年,深圳車牌靚號拍賣,“粵B8888R”拍賣了172萬,“粵B9999S”也拍了168萬元。
號碼有靚號,也有差號,需要平衡。正如付亮所言,用戶在買的時候,兩個8個號碼,大家搶,兩個4的號碼,貼錢都沒人要,用戶實際上給號碼標了不同價格。
用戶有明確的靚號需求,又不允許買賣,運營商退而求其次,採取了為號碼設置不同的“預存話費”和“月最低消費”的做法。
對於運營商能不能給“靚號”設置消費門檻,人們的看法並不統一。有人認為這是運營商非法獲利,且從有關規定來看,也有變相收取選號費的嫌疑。
不過,在某通信運營商人士看來,運營商對靚號“預存話費或承諾最低消費”可抑制倒賣,“如果不對吉祥號碼進行分類管理,會進一步加劇渠道搶訂優質號碼,之後進一步加價轉售,將提高消費者門檻,擾亂市場秩序,形成難以監管的局面。”
對此,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王君蘭也認為,“保底消費、預存話費”作為市場上出現已久且普遍存在的行業模式,目前並沒有法律法規或政策性文件禁止該類行為,市場之所以存在這樣的模式是基於用戶有此需求基礎。用戶明知靚號有相應的套餐資費標準,一方面選擇享受稀有號碼資源,另一方面又要求運營商低價收費,不符合現行電信服務方式的多樣化和市場需求的多元化,也不符合市場調節價的規律和要求。
可以說,“靚號”難轉網並不是技術上的紕漏,它更像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根源於“靚號”作為一種稀缺資源,有巨大的市場價值。
對此,有行業人士認為,“靚號”對於三大運營商而言主要是發展高端用戶的一種資源,從運營商角度來說,肯定不希望“靚號”用戶流失,目前出現的問題需要有一個反饋、轉變的過程。
而對於靚號用戶來說,攜號轉網有使用習慣的考慮,更多的自然是希望能通過轉網來降低話費。靚號手機用戶攜號轉網,實際上構成了合同的違約,運營商要求支付違約金也符合商業習慣。
靚號轉網梗阻需細則打通
攜號轉網中靚號用戶要比普通用戶多一層限制,甚至還要付出違約金。靚號解約的賠付標準是如何確定?
違約金該收多少,具體按什麼標準實施,目前一些省公司採取的辦法是,未履行合約的月份乘以每月最低消費額的30%作為違約責任。舉個例子:一位用戶辦理了24個月,每月最低198元的合約套餐,提前3個月解約,其違約金為198*3*30%,即178.2元。付亮表示,提前解決應如何處理?這最終取決於運營商所製定的細則。
除了違約金,靚號究竟該如何轉網並未明確。以工信部新制定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為例,儘管要求各電信運營商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時,不得存在9類禁止性行為,包括不得在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後,干擾用戶自由選擇等,但並未就“靚號轉網”等具體問題作出明確規定。
專家建議明確碼號資源的規範管理和運營商的經營邊界,對於靚號轉網,需要及時制定相關規則。
運營商之間也需要彼此溝通和協調,比如在其他運營商不是靚號的號碼為什麼攜入後有低消?這些都需要進一步釐清,需要對靚號的界定具體明確,從而在運營商的利益和消費者權益之間找到一個最佳的平衡點。
同時,消費者也要轉變消費觀念,不盲目跟風追求“靚號”,以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畢竟靚號並不存在附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