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保監會:ETC欠費超30日將上報個人徵信
據央行網站18日消息,央行、銀保監會近日公佈《關於金融服務支持收費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鼓勵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主動與交通運輸部門ETC大型服務機構對接,推動ETC業務普及。該意見稱,推進尚未支持移動支付的人工收費車道建設,力爭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費車道均支持移動支付產品。
意見指出,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為ETC記賬卡用戶提供便捷的扣款賬戶綁定及扣款服務,方便用戶快速開通使用ETC服務。不得無故拒絕用戶綁定已有賬戶,不得強行要求用戶新開賬戶綁定,不得在用戶辦理ETC業務時強制搭售其他服務或產品。
無合理理由不得拒絕用戶解除綁定賬戶,不得故意引導已安裝ETC用戶變更扣款賬戶,避免不必要的重複安裝和社會資源浪費。用戶選擇綁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支持商業銀行在現行製度框架下,充分挖掘賬戶功能並開展業務創新,更好地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鼓勵商業銀行採取措施針對性解決貨車等具有大額通行費支付需求的營運類車輛相關ETC業務需求。
對於ETC相關產品,該意見稱,不得新增發行或為其他機構代理髮行ETC儲值卡,不得為新增發行ETC儲值卡提供充值服務。停止新增發行ETC聯名卡,用戶確有需求的需默認關閉小額免密免簽。
值得一提的是,該意見還指出,ETC欠費超30日將上報個人徵信。
意見稱,支持商業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取得信息主體授權和履行告知義務的前提下,將自通行交費交易日起超過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戶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信息保存期限按《徵信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執行。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清算機構應組織成員單位建立黑名單管理機制,合力防範惡意拖欠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