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支付普及有商家拒收現金涉嫌違法
儘管幾角的零錢數量不多,但筆者對於這家快餐店的做法仍頗感意外。目前,移動支付手段很方便,但是有大量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仍然以現金支付為主。店鋪不收現金、不找零,有損消費者的購物體驗。
筆者認為,店家應該充分考慮到消費者的需求,不能拒絕現金支付,並準備適量的零錢。支付手段不應該“一刀切”。不收現金、不找零等霸王條款也是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家住廣州市天河區的吳大伯有些鬱悶:本想在花城彙的“兩顆雞蛋 ”煎餅店買煎餅,卻被告知店裡不收現金,並且必須微信下單才能購買。
吳大伯平時也就用老人機打個電話,基本不用移動支付,對這種要求感到十分為難,最終只能放棄。
如今,移動支付越來越普及,有些商家乾脆不收現金,只接受移動支付。然而,商家拒收現金,給很多不習慣使用移動支付的消費者造成了不便,帶來的法律及社會問題也當引起關注。專家建議有關部門出台措施,禁止商家拒收現金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商家拒絕收取現金是違反現行法律的。”廣東省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陳北元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人民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發行的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陳北元說,從這條來看,人民幣就是指紙幣和硬幣,通俗來說就是現金,拒收人民幣指的也就是拒收人民幣現金的行為。
去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整治拒收現金公告,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當下,商家拒收現金的現象仍然存在,監管部門要持續發力,消費者也應該正當維護自身權益。
陳北元說,消費者應當可以在現金、銀行卡、手機或其他設備支付等方式中進行選擇,商家不能也不應該強制用戶僅用銀行卡或手機進行支付。否則,商家替用戶進行支付方式的篩選,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社會快速發展,效率要追求,但畢竟移動支付還是存在門檻,不能在這個過程中忽視了一部分人的需求。”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有關負責人說:“但也要明確,禁止拒收現金並不等於只收現金或拒絕其他支付方式。”
“商家強制移動支付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是不公平的。”陳北元說,多種支付方式並存,最大限度照顧到大家的感受,才更能體現公平與效率的兼顧。
如果發現商家拒收現金怎麼辦?陳北元建議:“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以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