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監管紛紛“亮劍” 圍剿虛擬資產交易所
針對虛擬資產交易所搭區塊鏈熱潮“便車”進行炒作的行為,近日來,包括上海、東莞、杭州等多地監管紛紛“亮劍”,對虛擬資產相關活動進行摸底排查。而這也是繼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後,針對虛擬資產交易所的再一次監管風暴。
在分析人士看來,當前虛擬資產交易所行業仍存大量違規交易,今後監管對虛擬資產交易的整治將一直保持高壓態勢。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大部分交易所將被取締或“出海”,極少數客戶基礎較大且對區塊鏈研發有一定建樹的平台,在納入監管之後,或有望被引導進入試點改造。
清理整頓潮起
被打壓了兩年有餘的虛擬資產交易所,近期再次遭到多地監管的強勢“圍剿”。多位知情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11月15日,上海市金融穩定聯席辦和央行上海總部聯合印發《關於開展虛擬貨幣交易場所排摸整治的通知》稱,近期,借區塊鏈技術的推廣宣傳,虛擬貨幣炒作有抬頭跡象,為防範死灰復燃,根據國家互金整治辦相關部署,各區整治辦需對轄內虛擬貨幣相關活動進行摸排。
摸排活動範圍主要包括三類:一是在境內組織虛擬貨幣交易;二是以“區塊鏈應用場景落地”等為由,發行“××幣”、“××鏈”等形式的虛擬貨幣,募集資金或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三是為註冊在境外的ICO項目、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等提供宣傳、引流、代理買賣等服務。《通知》要求,“各區整治辦需在11月22日前完成摸排工作,一旦發現從事上述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互聯網企業,立即報送市金融穩定聯席辦和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並督促企業立即整改退出,打早打小”。
廣東省東莞市也有所行動。11月8日,廣東省東莞市金融工作局、東莞市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風險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公眾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東莞市金融工作局強調,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除東莞、上海外,近期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也發布《關於交易所分支機構未經批准開展經營活動的風險提示》的公告,雖未明令指出要圍剿虛擬貨幣交易所,但明確指出金融資產交易所分支機構在京開展經營活動屬於違規經營行為。同時,北京商報記者了解到,北京地區已有炒幣類虛擬資產交易所遭警方調查。此外,記者還從知情人士處獲悉,近期在杭州市蕭山區也有警察上門摸排虛擬貨幣交易所等公司。
“打早打小”消除隱患
北京商報記者註意到,自2017年9月4日起,國內監管部門對於虛擬貨幣炒作的打擊態度就一直很明確:虛擬貨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從辦案經驗上講,每年年關都是各省市執法機關很在意的“時間節點”,年底將至,對於轄區內的虛擬幣交易所及周邊行業進行摸查,也有合理性。在目前這輪清理整治行動中,打擊重點預計還是會集中在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等罪名,對於地方上中小型涉幣交易所的打擊可能會是“首選”。
“面對潛在的涉眾法律風險,執法機關傾向於’打早打小’消除隱患。這種處理邏輯實際上是基於’保安處分’,面對風險社會的’危險性’,執法機關猶如守門員,有時候需要跑出’禁區’以化解可能出現的危險。”肖颯進一步解釋,還原到“幣圈”事件,處理“早、小”實際上是一種“犯罪未滿”的狀態,在危險行為還沒有作出就提前出來防止危險。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濱江學院企業教授、中國自動化學會區塊鏈專業委員會委員劉峰也稱,在數字資產交易未出現完備法律法規之前,整個虛擬資產交易部分仍須遵守之前監管條例,2017年央行等七部委曾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而此次清理的正好也是這些關聯的對象。
一從業人士同樣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自2017年9月4日之後,國內對虛擬資產一直是嚴打形勢,對於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輪流上門排查、或者發布某個禁令的監管情況,業內目前已經習以為常。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緊接著9月14日,北京監管機構宣布關停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所,並要求後者明確停止虛擬貨幣交易的最終時間,並立即宣布停止新用戶註冊;2018年1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也發佈公告,提示消費者、投資人防範變相ICO,並防範境外ICO與“虛擬貨幣”交易風險。
全部取締還是試點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國內市場究竟有多少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在從業,目前暫未有權威統計,但多位從業人士稱,從國內展業情況來看,其數量可以萬計。一區塊鏈行業從業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國內強監管下,不同交易所有不同反應。如幾家頭部虛擬資產交易所已將實際開展交易所業務的主體公司和法律關係移至國外,留在國內開展的業務為’無幣’業務;而另一部分小型交易所,本身就有融資、集資、傳銷這類不太合規的業務,儘管他們也知道早晚會被監管,但還是想趁著在法律條款正式落地前打一波’擦邊球’,能賺一點是一點”。
在前述從業人士看來,接下來留給虛擬資產交易所的出路只有兩條:要么拿牌照成為正規軍,要么出海別再回來。
至於虛擬資產交易所是否有望成為正規軍,一行業觀察者稱,“從目前市場情況來看,將交易所完全取締仍存難度。我們從與一些接近監管人士的交流來看,比較傾向通過放開香港監管,和國際金融市場接軌。同時也有業內聲音稱內地將會有牌照,首批或是5張,還有一些沿海城市,也在努力爭取一些特定自貿區、特定試驗區裡的金融監管政策的放開”。
肖颯則直言,目前這一波區塊鏈熱“小陽春”並不會洗白“幣圈”的灰色地位。虛擬貨幣交易所、項目方、導流方等,應當了解執法機關的意圖,不應頂風作案,且不能趁著倡導區塊鏈技術大發展,而試圖發幣融資以充盈自己的“小金庫”或為發幣融資提供幫助,應當理解到自己的行為缺乏正當性,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劉峰則指出應分兩種情況來看,一種是對於那些新設公司或者影響力不大的公司,如排名在十名之後的交易所,之後基本上要面臨業務遷出到國外。而對於那些交易量較大的頭部企業,則有望被引導進入試點改造流程。他進一步稱:“對於這兩種情況,我更偏向於後者,畢竟就監管層面而言,目前對於新型產業肯定更傾向於引導,而不是一棒子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