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涉電子煙犯罪案宣判兩被告非法經營被判刑
上海崇明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院受理的首起涉電子煙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據澎湃新聞獲悉,該院判決被告人姜某甲、姜某乙構成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拘役四個月,緩刑並分別處以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五千元。宣判後,兩名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2018年10月16日,公安機關在上海某小區和某轎車內,當場查獲被告人用於銷售的Marlboro、HEETS、Fiit等品牌煙彈共計374條。經估價,上述煙彈價值人民幣64743.14元。
電子煙在雙十一國際購物節來臨之際正式被“打入冷宮”,隨著《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的發布,幾乎所有電商平台同時將所有品牌的電子煙產品下架,在天貓、京東、噹噹、蘇寧易購、聚美優品、唯品會等電商平台搜索“電子煙”均顯示無結果。但是線上電子煙售賣渠道仍未完全封閉,而且可以說讓一部分微商的訂單比以前更多了。只要在QQ中搜索“福祿”“悅刻”的關鍵字就能找到很多銷售相應品牌電子煙的QQ群。
專家表示,堵住電商平台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問題,監管部門需從線上和線下同時發力,為未成年人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