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協會:未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不得再繼續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11月15日發布通知稱,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近日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借貸資金存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要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和網貸資金存管標准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未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不得再繼續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聯合工作辦公室,各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
為規範商業銀行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活動,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網貸整治辦)會同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測評工作的通知》(網貸整治辦函﹝2017﹞49號),組織開展了網貸資金存管測評工作,較好地促進了網貸機構合規發展。根據網貸資金存管業務開展情況和網貸資金存管測評中發現的問題,現就進一步加強網貸資金存管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要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和網貸資金存管標准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未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不得再繼續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
二、測評有效期兩年,自通過測評之日算起。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負責對有效期內的商業銀行組織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商業銀行應及時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力或存在嚴重問題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應取消其通過測評的資格。
三、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應向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報送網貸資金存管數據,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負責數據交叉核查核驗工作,切實防範風險。
四、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發生與網貸資金存管有關的重大事項時,應及時向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報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將視情況及時或定期向全國網貸整治辦報告。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網貸資金存管系統重要變更(如:新增協議獲取接口,涉及開戶、資金管理、信息管理等重要變更事項等),網貸機構新增或退出,網貸資金存管專用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等。其中,全部網貸機構退出的,視為商業銀行退出網貸資金存管業務,其今後再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應重新進行測評。
五、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應審慎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按照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以及網貸資金存管的相關監管和自律管理要求穩妥處理好網貸機構新增、變更及退出等相關情況。如通過測評的商業銀行確定退出網貸資金存管業務,應給網貸機構預留合理過渡時間,確保相關資金、信息及系統等完成遷移與對接。
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