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宣布取締轄內所有P2P網貸業務
繼湖南、山東之後,重慶也將取締轄內全部P2P網貸業務。11月8日,重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發佈公告稱,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該市自2016年以來,持續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簡稱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截至目前,沒有一家機構完全合規並通過驗收,所有P2P網貸業務也未經過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
公告表示,現根據工作安排,將重慶市29家已報告結清P2P網貸業務、擬主動退出的機構(見附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5日,擬退出機構在正常公示結束後,根據退出承諾辦理註銷登記或進行名稱、經營範圍變更,退出P2P網貸行業。同時,對該市其他機構開展的P2P網貸業務一併予以取締,任何機構未經許可不得開展P2P網貸業務。
公告還表示,P2P網貸機構的業務終止,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借貸合同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由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網絡借貸平台上直接借貸形成的合法債權債務關係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應依法履行還本付息義務,出借人有權繼續主張債權。出借人、借款人、P2P網貸機構之間的糾紛,可以通過自行和解、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解決。如出現涉嫌犯罪行為造成出借人損失,出借人可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重慶之前,已有湖南、山東等省公告將取締轄內P2P網貸業務。
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發佈公告稱,一致認定該省整治名單內納入行政核查的24家網貸機構P2P業務均不符合“一辦法三個指引”有關規定,現予以取締。同時,該省其他開展P2P業務的機構及外省在湘從事P2P業務的分支機構均未納入行政核查,對其開展的P2P業務一併予以取締。
10月18日,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網絡借貸行業風險提示函》稱,當前,P2P網貸行業正在進行風險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規通過驗收。未來該省將對全省範圍內未通過驗收的P2P網貸業務全部予以取締。
2018年12月,監管部門下發《關於做好網貸機構分類處置和風險防範工作的意見》,提出要堅持以機構退出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嚴格合規的在營機構外,其餘機構能退盡退,應關盡關,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今年7月,互金整治領導小組和網貸整治領導小組召開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座談會。會議指出,2019年四季度,在合規檢查、接入系統、數據核驗等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礎上,將逐一對在線運營機構進行分類管理,多措並舉化解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按照“成熟一家、納入一家”的原則,將整改基本合格機構納入監管試點。
11月3日,互金整治領導小組和網貸整治領導小組聯合召開了加快網絡借貸機構分類處置工作推進會。會議指出,下一步工作要堅定以退出為主要方向,壓實股東、平台的責任,推動大多數機構良性退出,有計劃、分步驟限期停止業務增量。支持機構平穩轉型,引導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有良好金融科技基礎和一定股東實力的機構轉型為小貸公司。對於極少數具有較強資本實力、滿足監管要求的機構,可以申請改制為消費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機構。對於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要加大打擊力度。
截至今年10月末,全國納入實時監測的在運營網貸機構數量已降至427家,比2018年末下降59%;借貸餘額比2018年末下降49%,出借人次比2018年末下降55%;行業機構數量、借貸規模及參與人數已連續16個月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