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疑遭快遞詐騙,韻達回复:簽收後不承擔責任
新華社微信公眾號11月9日消息,匿名快遞、貨到付款、簽收不退……最近,韻達快遞的一套“神”操作,讓北京消費者陳女士上繳了防詐騙“學費”。記者隨後調查發現,近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快遞到付的方式實施詐騙的事時有所聞。北京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表示,如果快遞公司知情,可能構成詐騙共犯,並將承擔連帶責任。
近日,家住北京市西城區的陳女士,收到了韻達快遞的一個“貨到付款”包裹。陳女士直言自己一時間難以確認:“自己沒買,但會不會是孩子們買的呢?孩子們上班又那麼忙。”猶豫中,快遞員又著急走,於是陳女士付了39元錢。
然而晚上家人回來後,所有人都說沒買。事出蹊蹺,陳女士打開後發現是一條皮帶,包裝盒已破損不堪,皮帶材質像是塑料做的,皮帶扣是十分薄的鐵片,凹凸不平,一抖嘩啦嘩啦作響,這條打著“七匹狼”品牌名號的皮帶,一看就是假冒偽劣產品,“白給都不會要。”
再聯繫韻達快遞員,但被告知已被確認收貨,不退,問及寄件人的信息時,快遞員表示寄件人已隱藏信息,無從查詢,商品費也轉到寄件人賬戶了。
記者向快遞公司求證,快遞公司人員答復稱,商品的寄件方信息隱藏,快遞公司僅履行寄件職責,不承擔其他責任。但他透露,從自己手裡,不只向陳女士一人寄送過此類來源不明的商品,但收件人可以拒收。“陳女士屬於主動簽收確認,所以快遞公司也沒辦法。”
記者調查發現,對韻達快遞此類“貨到付款”的投訴已不是首次。據此前媒體報導,阜陽市消費者王先生也通過韻達快遞付錢,簽收了一個從未購買過的到付快遞,後來發現家中無一人網購過該商品,打開發現是一個做工粗糙的錢包。王先生多次聯繫寄件人,號碼為空號,地址也不詳。還有多名消費者因此類“套路”上當。
對此,周兆成認為,消費者主動簽收商品後,韻達快遞稱自己不再承擔責任,實則混淆了兩類問題:一是侵權,二是違法。“即便按照韻達快遞的邏輯,僅作為一次消費行為,那麼’簽收即為驗貨概不退貨’的做法,也屬霸王條款,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郵件快件實名收寄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快遞公司和寄件人之間,要求必須實名寄件。”周兆成認為,首先快遞公司跟寄件人之間簽署的是運輸服務合同,承運人要對所承運的物品進行審查,如果寄件人利用快遞公司騙錢,快遞公司明知且放鬆其審查義務,要承擔連帶責任。
“作為普通消費者,簽收是出於對快遞公司的信任。快遞公司有義務對其披露寄件人信息。”周兆成認為,韻達快遞對於此類異常快遞應有所察覺。如發生大規模寄送匿名快遞事件且拒不提供寄件人信息,那就屬於有意縱容。如果快遞公司明明知情,可能構成詐騙共犯,並承擔連帶責任。如不知,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韻達快遞官方客服承認,韻達快遞有責任和義務去核實寄件人和收件人的信息是否屬實。“但如果收件人確認收貨且付款,則無法退回。”客服表示,如果出現有瑕疵、違禁物品、或損害身心健康的產品,一旦收件人舉報,公司會第一時間調查寄件人,調查結果將第一時間告知收件人。對於收件人的損失,也會進行經濟和精神損失賠償。
記者調查發現,此類詐騙明顯是精心設計的。首先利用了人們對快遞公司的信任,誤以為是家人所買。其次,精心利用單次金額小與維權成本高的不對稱性,許多消費者不願運費自付或經歷漫長的“折騰”而放棄退貨,更鮮有報案。
周兆成認為,這些不法銷售公司正是利用了快遞公司的貨到付款服務實施違法犯罪。如果金額超過2萬元,則涉嫌合同詐騙罪。即使涉事金額少,也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為何騙子可以“精準”投遞,韻達快遞員解釋為,“可能是因為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在其他地方洩露的。”
此次,當被多次問及寄件人的信息時,韻達快遞方面強調,將保護寄件人個人信息,消費者需自行到寄件網點提供單號進行進一步查詢。
北京君眾律師事務所律師蘆雲認為,快遞公司一定會知道寄出方是哪裡。消費者如果提出讓快遞公司查詢寄件方信息並退回商品的要求,快遞公司理應主動配合併提供相關信息。若快遞公司真存在洩露公民個人信息的情況,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周兆成提醒消費者,在接收陌生快遞前,可通過撥打發件人電話、堅持在付款前完成驗貨等方式,以免上當受騙。
截至發稿前,記者就此事向韻達快遞有關方面核詢,韻達快遞相關人員回應稱“已溝通相關部門調查”,但至今記者未收到回复,而陳女士卻收到了韻達快遞來電,問要什麼條件,願意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