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就周杰倫音樂侵權起訴網易還原事件始末緣由
騰訊旗下的QQ音樂和網易旗下的網易云音樂是目前兩款最受歡迎的音樂APP,當然兩者也一直處於激烈的競爭關係。根據國內多家權威媒體報導稱,騰訊就周杰倫音樂侵權訴網易,最終法院原告騰訊音樂勝訴。這則消息一經傳出,瞬息間成為民眾們熱議的話題。
騰訊就周杰倫音樂侵權訴網易
據報導,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網易云音樂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賠償原告騰訊音樂經濟損失及製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85萬元。同時,法院駁回了騰訊音樂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6720元,由被告網易云音樂承擔負擔。
網友對此事件爭論不休
騰訊就周杰倫音樂侵權訴網易時間之所以如此備受關注,其實多年以來關於QQ音樂和網易云音樂的誰更好的爭論始終喋喋不休,雙方均有大量的擁躉。雖然本按鍵已經最終宣判,但值得注意的是,該案判決書披露大量商業細節,可以為我們解讀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告:騰訊音樂陳述
騰訊音樂在法庭上表示,2018年3月31日,騰訊音樂對網易云音樂授權期限屆滿,於當天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向網易云音樂出書面通知,要求被告按照雙方的約定,立即下線相關歌曲。
被告明知有關授權已經到期,卻擅自偽造一張包含200首歌曲的《周杰倫熱門歌曲合輯》假數字專輯,以付費售賣的形式通過其開發、經營的網易云音樂網站、網易云音樂PC客戶端等多個客戶端,向其用戶提供。用戶支付了相應費用後可以進行在線播放和下載。
更為甚者,在此過程中,被告多次通過其官方微博、網易云音樂小秘書向用戶全網推送,強烈建議用戶以400元/張的價格進行購買後實現終身免費收聽,公然實施侵權行為,企圖通過上述侵權行為實現搶占用戶市場及獲取不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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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網易云音樂回應
由於雙方幾年來整體上合作尚算融洽,基於雙方之前幾年續約的操作慣例,加之幾乎同時雙方就其他歌曲也陸續續約成功,綜合來看,被告完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雙方仍可就涉案歌曲達成續約,差異可能只在於原告漲價的幅度問題。
原告突然於2018年3月31日下午17:24通過郵件方式通知被告要求立刻下架涉案歌曲,這完全超乎被告的意料,而且當日是周六休息日,大部分工作人員不在崗,離期限屆滿僅幾個小時,處理相關事宜的人手和時間均嚴重不足,從而導致本案所涉行為的出現。
綜上,被告並不存在侵權的主觀意圖,根據雙方的合作慣例及各種事實,被告完全有合理理由相信自己能夠獲得涉案歌曲的授權,涉案行為不應當被視為侵權行為。
網易云音樂透露數據顯示,涉案歌曲屬於杰威爾曲庫,整個曲庫約有808首歌曲,雙方三年期間的授權費從870萬元飆至1818萬元,因此網易實為虧損。
最終,廣東省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杭州網易云音樂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樂讀科技有限公司、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賠償原告騰訊音樂娛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製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85萬元。
同時,駁回原告騰訊音樂娛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6720元,由三被告負擔。
騰訊方面的其他請求包含:判令被告網易云公司、樂讀公司在其開發、經營的網易云音樂官方網站主頁及該網站各大客戶端上發表聲明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期限不低於30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