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調查電子煙:未成年人線上線下都能輕易購買
“我上次買了紫的,這紅色的有點顯眼……”10月28日下午,正值放學時間,記者在北京中小學附近走訪,看到兩名身著校服的女學生在便利店挑選電子煙,其中一名女生購買了一款紅色電子煙。11月3日,記者在淘寶、京東、考拉海購、拼多多、蘑菇街、唯品會6家電商平台上搜索發現,除唯品會未搜到電子煙,其他5家平台仍有電子煙在售,且只需要註冊賬號,無需驗證身份信息即未成年人也可下單購買電子煙。
此前,國家煙草專賣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11月1日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簡稱《通告》)。記者調查發現,無論在線下還是線上,未成年人目前還可以輕易購買到電子煙。
未成年人身著校服在實體店購得電子煙
兩部門《通告》未提及是否對線下銷售進一步監管
“電子煙外觀別緻,還不容易被家長發現,而且我覺得電子煙沒有香煙危害大。”正在江西南昌讀高一的小許(化名)今年16歲,一年前,看到便利店在售賣各色款式的電子煙,出於好奇心便買了一支來吸。
小許告訴記者,他至今還在使用電子煙,一支一次性的電子煙49元,可以抽四五天左右。“從來沒有店員問過我年紀,也沒有店員拒絕賣給我電子煙。”
《通告》要求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在對電子煙的網絡售賣進行大力監管之外,此次兩部門發布的《通告》未對線下售賣電子煙作出進一步要求。
記者調查發現,在線下,未成年人購買電子煙並非難事。10月28日,記者在北京市東城區走訪,看到兩名身著校服的女學生在“多點”便利店挑選電子煙。這家便利店位於北京景山學校和北京市第二十五中學所在的街道上,距離學校約200多米,電子煙置於結賬櫃檯最上層,緊挨著圓珠筆購買區。經過一番挑選,一名女學生拿起一隻紅色款電子煙,向店員出示二維碼結賬後離開。
位於學校附近的多點便利店,圓框內為電子煙席莉莉攝
在附近的另一家便利店“便利蜂”,電子煙只有在被顧客詢問時才會被取出來展示,店員解釋道,之前這些電子煙是在櫃檯正常展示的,被學校老師勸止後才收了起來,“因為對面是學校,忙的時候看不住,老有學生買。”
記者連日走訪發現,多點、便利蜂、羅森等連鎖便利店可購買電子煙,貨架均有“禁止未成年人購買”標識,但多位店員向記者表示,“只能憑目測判斷是否為未成年人。”其中,便利蜂廣泛使用自助結賬系統,走訪時記者多次看到結賬區附近沒有售貨員的情景,電子煙和其他商品一樣可自助購買。
北京一家便利蜂自助結賬設備旁,圓框內為電子煙楊喬攝
多家電商平台未下架電子煙
部分產品參與“雙十一”促銷
國家煙草專賣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通告》中明確要求電商平台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並將電子煙產品及時下架。RELX悅刻、FLOW 福祿、Myst喜霧和魔笛MOTI 等電子煙品牌先後發佈公告,表示將堅決支持兩部門發布的相關規定。
11月3日,記者在6家電商平台上以“電子煙”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發現,在唯品會未搜到相關商品,淘寶、拼多多、京東、考拉海購、蘑菇街5家平台仍有電子煙在售。
記者瀏覽發現,上述5家平台中,淘寶、拼多多、京東、考拉海購4家平台上,有多款電子煙品牌,包括RELX悅刻、FLOW 福祿等,仍然參與到了“雙十一”促銷活動中。
記者就電子煙網售“禁令”相關問題隨機詢問了上述5家平台在售電子煙的客服,對方均表示,暫未收到相關通知。
記者隨後藉用17歲中學生小華(化名)的電商平台賬號在以上5家平台購買電子煙,均下單成功。
電子煙網售“禁令”落地前
記者藉用17歲中學生賬號在多家電商平台購得電子煙
2018年8月2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曾聯合發布《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強調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
此次電子煙網售“禁令”發布前一周,記者藉用17歲中學生小華的手機號、微信號在電商平台註冊賬號,嘗試購買電子煙。結果發現,在淘寶、京東、考拉海購、拼多多、蘑菇街、唯品會6家電商平台上,只需註冊賬號即可下單購買電子煙。
在商品詳情頁面上,部分電子菸標注了“未成年人禁用提醒”,也有部分並未標註相關提示。不過,無論是否提示,下單前後,各平台均沒有對購買者的身份及年齡信息進行詢問或驗證。
至11月3日,記者已收到由以上6家平台發貨的電子煙。
記者藉用中學生小華賬號購買到的電子煙席莉莉攝
此前,中國疾控中心發布了《2018年中國成人煙草調查結果》,結果顯示,15-24歲年齡組人群電子煙使用率最高(1.5%),調查還指出獲得電子煙最主要的途徑是互聯網(45.4%)。
在上述6家電商平台搜索電子煙時,記者看到,這些電子煙有“原味煙草、綠豆沙冰、冰鮮草莓、橘子汽水、藍莓爆珠”等多種口味,多為顏色鮮豔的彩色包裝,宣傳語則稱其“戒菸好幫手”、“替煙黑科技”、“過癮不傷身”等。
《通告》提到,很多電子煙企業以年輕人作為互聯網營銷的重點,“幫助戒菸”“健康無害”等宣傳語違背客觀事實,是宣傳誤導消費者,而將電子菸標榜為“年輕” “時尚”“潮流”的代表則是誘導未成年人。《通告》要求,敦促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除互聯網渠道之外,記者也曾在商場滾動海報上看到電子煙廣告。
11月3日,記者瀏覽電商平台未下架電子煙時,仍可大範圍看到“戒菸好幫手”、“過癮不傷身”等宣傳標語。
“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銷售,賣家都應該減少電子煙對青少年的誘惑。”中國控煙協會副會長姜垣指出,“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政策規定電子煙廣告禁止出現在這些地方。”
電子煙質量參差不齊
國家標準尚未出台
兩部門在《通告》中指出,電子煙作為捲菸等傳統煙草製品的補充,其自身存在較大的安全和健康風險。
“電子煙的霧化釋放物含有多種致癌成分,比如甲醛、乙醛、重金屬等,長期使用會對肺部產生損害,大量文獻顯示,這些物質對心血管也可能有負面作用,且可能致癌。”國家煙草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副主任侯宏衛告訴記者。
侯宏衛解釋,目前我國市場上在售的電子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原材料的選擇、添加劑的使用、工藝設計、質量控制方面隨意性特別強,部分電子煙產品煙油存在劣質、洩漏等問題,也可能添加不安全的成分,這些都是質量隱患。”
從監管層面來看,國際社會對電子煙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強。印尼與日本禁售含尼古丁的電子煙;韓國政府近日表示,將加快研究以決定是否全面禁售液態電子煙,並建議人們立即停止使用相關產品;美國及部分歐盟國家則將電子煙視為煙草製品管制。
國內來看,部分地方部門已作出監管嘗試,杭州和深圳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範圍,成都則擬禁止煙草製品經營者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製品。在成都控煙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經營者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對不能出示身份證件的,不得向其銷售菸草製品。”
而從國家層面來看,還沒有出台針對電子煙監管的法律,面對質量參差不齊的電子煙,也沒有明確的質量標準與准入門檻。
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於2017年10月下達電子煙國家標準制定計劃,項目週期24個月。記者於11月3日在全國標准信息服務平台查詢,目前該項目仍處於“正在批准”狀態。
“強烈呼籲國家盡快出台強有力的管制措施,來維護人們的身體健康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特別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侯宏衛向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