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法院回應羅永浩“賣藝”也會還債:希望說到做到
揚子晚報網11月4日消息,羅永浩因為欠下370萬元的貨款,竟然上了“老賴”名單!3日,羅永浩被丹陽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費的消息迅速成為網絡熱搜。羅永浩在微博上就此事公開髮長文回應稱:“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徹底關掉,我個人也會以’賣藝’之類的方式把債務全部還完。”
說起羅永浩,人們首先想到的就是他“堅硬”的標誌性產品——錘子手機。同時,還有那句有關錘子手機的豪言壯語:“給我時間,我可以讓你們所崇拜的手機品牌都倒閉”。
任何時候,羅永浩留給人們的印象,都是看上去十分“堅挺”!此次也不例外,即便是被丹陽法院限制“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羅永浩在微博上以《一個“老賴”CEO的自白》為題的公開回答,依舊硬朗,依舊“爺們”。
首先,羅永浩自嘲自己是“老賴”CEO;再者,十分硬氣地陳述“公司在過去十個月已經還掉三億元債務,自己也以各種方式籌款幫公司還了其中的數千萬。”
最後,更是隔空回話丹陽市法院的“限制令”稱:“在未來的一段時期把債務全部還完,即便公司因不可抗力被徹底關掉,我個人也會以’賣藝’之類的方式把債務全部還完”。並且,文中還不忘以馬克吐溫和史玉柱自勵,調侃:“戰士還可以’賣藝’還債”,由此“請大家放心”。
對於羅永浩的這一“堅硬”回答,發布“消費限制令”的丹陽法院如何看?4日,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聯繫上了丹陽市法院執行局陳國鷹局長。陳局長明確表示:歡迎!同時;他還強調警示:作為社會公眾人物,更應給社會大眾做好“誠信”的表率。
陳局長告訴記者,對羅永浩發出“消費限制令”,法院是依照法律程序依法作出的裁定,而並不是基於羅永浩本人是一名社會公眾人物。並且,羅永浩只不過是法院依法發布“消費限制令”中的一人。
其次,對於“老賴”羅永浩的這一表態,陳局長說法院已經註意到了。對於他的這一態度,法院肯定表示歡迎,並希望羅永浩說到做到,儘早償還其所欠債務。同時,希望錘子科技及羅永浩本人,與立案執行申請人江蘇辰陽電子有限公司就申請執行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早日達成執行和解,法院也好早日解除對羅先生的“消費限制令”。
陳局長強調,在法治社會,每個人都應該講誠信、重誠信,做誠信人,幹誠信事。而作為一名社會名人,不管是羅永浩還是其他名人,法院認為,在誠信方面,他們都應該起示範效應,做講究誠信的“帶頭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