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短視頻上癮程度比網游更甚
最近一兩年,網絡遊戲只是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具體情形之一,網絡直播、小視頻等新興網絡形式異常“火爆”,不僅未成年人,就連很多成年人刷直播、刷小視頻都上癮。
“13歲男孩因玩遊戲被父親教訓後跳樓”“17歲少年連打40小時遊戲後誘發腦梗險些身亡”……“網癮”未成年人受網絡反噬而產生精神問題、自殘自殺、違法犯罪行為甚至惡性犯罪的案例時有發生。
10月26日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是首次審議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會議期間,圍繞草案首次增設的“網絡保護”專章,與會人員就如何通過法律手段做好未成年人上網保護工作建言獻策。
修訂草案新增“網絡保護”專章
今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收到多名人大代表轉來的群眾來信,其中一封信是上千名家長聯合簽名的,強烈要求國家加強對網絡遊戲的監管,以防止未成年人深陷網絡遊戲不能自拔。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未成年人保護領域非常重要的一部專門法律,相當於未成年人法律體系中的小憲法。該法於1991年頒布實施,之前經歷了兩次修改。在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該法已不適應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需要。比如,網絡空間已經成為未成年人成長的重要領域,其重要性不亞於家庭和學校;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特別是網絡遊戲,並因此而自殺或者殺人的事件時常見諸媒體,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缺乏網絡保護方面的相關規定,已明顯滯後於實際工作需要。
十二屆全國人大任期內,共有500多位全國人大代表領銜或聯名提出關於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議案17件。今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共有779位人大代表(佔參會代表總人數的26%)提出涉及未成年人的提案達28件,其中,416位人大代表提出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方面的提案13件,提出建議11件。這是歷屆人代會前所未有的。
作為一部專門法,草案在徵求多方意見後,內容和文字更加精煉,由原來的8章57條修改為7章52條。章節、法條雖然減少了,但增加了不少新的內容,其中包括新增“網絡保護”專章,對網絡保護的理念、網絡環境管理、網絡企業責任、網絡信息管理、個人網絡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網絡欺凌及侵害的預防和應對等作出全面規範,力圖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
建立嚴格的網游分類製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劉修文在分組審議中援引了一組數據,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4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截至2019年6月,我國10—19歲網民人數佔網民總數的16.9%,10歲以下網民人數佔網民總數的4.0%。
2017年,有一款名叫王者榮耀的遊戲紅遍了大江南北,累計註冊用戶超2億,日活躍用戶超8000餘萬,每7個中國人就有1人在玩,其中“00後”用戶佔比超過20%。據共青團中央發布的2018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報告,截至2018年7月31日,全國未成年網民中有64.2%將網絡遊戲作為上網娛樂的主要方式之一。世界衛生組織已於2018年6月將網絡遊戲成癮列入精神疾病。
“如果不對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問題尤其是網絡遊戲成癮問題在法律層面作出嚴格干預和矯治,將影響一代代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對家庭、社會、國家和民族的危害不容小覷。 ”劉修文說。
草案第65條規定了網絡遊戲管控制度。
“但這一規定還不夠具體,對有關企業責任的強制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強。”
劉修文建議,進一步增強有關規定的可操作性、可執行性。
建立嚴肅嚴格的網絡遊戲分類製度,對網絡遊戲進行分級,是歐美和日韓等國普遍推行的網絡遊戲管控手段。例如,美國娛樂軟件分級委員會(ESRB),依據性尺度、暴力程度等將網絡遊戲分為7級,即AO級、M級、T級、E10+級、E級、EL級、尚未評級(RP) ,分別適用於成人、17周歲以上、13周歲以上、10周歲以上、6周歲以上、3周歲以上人群。日本電腦娛樂分級組織(CERO)對網絡遊戲進行分級審查,劃分出適合15歲以上、12歲以上以及適合所有年齡段的3類游戲,遊戲包裝要求標明等級,並嚴懲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遊戲的商家。
他同時建議,在網絡遊戲服務領域推行強制身份認證機制。“未成年人身份認證是實施網絡領域未成年人保護的源頭,只有真正落實’網絡實名’,才可能使未保法中確立的各項未成年人保護製度落到實處。”
草案第5章“網絡保護”對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防治作出了一系列規定,例如第58條關於培養和提高網絡素養、第60條關於企業責任、第64條關於網絡沉迷防治制度等。
分組審議中,多名發言人也提到,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規定還比較籠統、比較原則,需要進一步研究借鑒國內外經驗做法,進一步強化網絡遊戲開發商、服務商、網絡平台等相關企業的責任和家長、學校、老師以及政府部門等的監督管理責任。
將網絡直播短視頻納入監管範圍
雖然草案第65條規定了防止沉迷網絡遊戲。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吳玉良認為,最近一兩年,網絡遊戲只是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具體情形之一,網絡直播、小視頻等新興網絡形式異常“火爆”,不僅未成年人,就連很多成年人刷直播、刷小視頻都上癮。“建議可以補充完善有關沉迷網絡具體情形的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則建議,結合網絡直播短視頻對未成年人的影響,應將其納入時間管理和分類提示的監管範圍。
“總體來看,不管是從用戶規模、使用時間的維度比較,還是從內容負面影響、時間沉迷等角度考慮,網絡直播短視頻已經超越了網絡遊戲,應當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網絡保護的規定中予以監管。”呂薇認為,鑑於當前網絡直播短視頻在未成年人群體中的影響,建議增加規定,將對未成年人影響重大的短視頻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監管範圍。她同時建議,正在製定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也考慮到這個問題,以專門條款對短視頻提出了監管要求。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吳月則建議,將草案第15條第8項、第50條第1款、第2款中關於“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表述,修改為“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因為水吧等場所提供免費WiFi等服務,已成為中小學生常去的地方,也是未成年人與社會青年接觸的新平台,感染不良習氣的重要場所。而水吧又不屬於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刪除表述中的“營業”有利於對水吧等提供免費上網服務場所的規範管理。(記者陳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