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微信公眾號交易屢禁不止有人收號有人賣號
虛假微信公眾號屢禁不止,有人因此上當受騙,做假公眾號成交易有人“收號”有人“賣號”。記者與一名商家的聊天記錄截圖。該商家稱,只需提供一個手機號,就能買到一個經認證的公眾號。
近日,繼媒體報導福建泉州市民遭遇仿冒車輛年檢公眾號詐騙後,國家博物館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多個假冒中國國家博物館名義的微信公眾號連續發布博文,並配發中國國家博物館建築LOGO,嚴重侵權,提醒公眾謹防上當。
高考招生機構、官方快遞理賠、銀行信用卡中心……仿冒對象五花八門。據微信官方發布的信息稱,截至今年9月,已處理了4.5萬個仿冒欺詐類公眾號。
《工人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仿冒公眾號屢禁不止,網絡詐騙犯罪之手伸進了公眾號領域,而其背後則形成了一條從定制、註冊到認證的灰色生意鏈條。
招生部門金融機構等成高仿公號重災區
今年6月,河南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消息,“河南招生考試辦公室”“河南招生考試網”等5家微信公眾號因違規關聯、冒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名稱、標識,違規發布河南省高招信息,被永久關閉和註銷。央視記者調查發現,高考期間,不僅河南,多個省份都存在個人或培訓機構仿冒官方招生考試機構微信公眾號。這些公眾號不僅搜索排名靠前,有的甚至還得到了微信的認證,極具誤導性。
微信官方平台曾發文揭露過假冒家電官方售後維修服務的公眾號,有些無論是名稱、頭像,還是簽名都很像官方號,甚至還在簽名和自動回复裡設有以400開頭的客服電話,讓人很容易相信就是官方電話。但是經過對比就會發現,公眾號的主體是一個與家電品牌不相關的工作室,同時400電話也和真正的官方服務熱線不一樣。
記者在微信平台公眾號搜索欄輸入“安徽車輛年檢”字樣,顯示出多個有通過微信官方認證標記的公眾號鏈接。點開其中一個賬號,發現其認證主體為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範圍為電子產品技術開發、商務諮詢、進出口業務等。
認證資料上顯示,該賬號主體曾註冊並運營多個公眾號。但僅根據微信平台所提供的信息,難以分辨這是真正的官方服務號,還是所謂的高仿號。
泉州市民遭遇仿冒車輛年檢公眾號詐騙案中,市民許先生關注了名為“福建車輛年檢”的公號,繼而被誘導至某網址,填寫了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信息,最後被騙走2000元。泉州市反詐騙中心民警曾回訪多名被騙的市民後發現,許多人都簡單地認為公眾號應該都是官方機構,可信度比較高,因此輕易地掉進騙子設置的陷阱。
可代定制註冊和認證,提供營業執照
根據微信平台規定,個人號不支持微信認證,只有企業號才可申請微信認證;獲得認證後的公眾號可獲得鏈接外網、開通支付通道等更多權限,並顯示微信認證的特有標識。平台要求申請官方認證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信息等資料,並繳納每年300元的認證費用。
那麼,仿冒號是如何通過認證的呢?
記者在某電商平台搜索“企業公眾號”等字樣,找到多家提供經過微信認證的企業公眾號、服務號、小程序等業務的商家,商家都聲稱“可定制、註冊認證、快速通過” 。
通過向多個賣家諮詢,記者了解到,購買一個通過微信認證的公眾號,價格浮動在600元~700元之間,已經註冊好的認證號最低收費600元,自定義公眾號名字和有定制需求的收費700元。
其中一名來自深圳的商家表示:“需要申請認證的公眾號必須要有營業執照和法人信息等一系列資料,您現在沒有,所以由我們來提供,說白了就是買號。”
隨後,該商家要求記者加微信號進行購買,稱“買號電商平台不允許交易,需通過微信轉賬交易”。
“我們走量很大,有的客戶一次性拿幾十個號,做客服系統以及遊戲等其他行業交易。”該商家說。至於從何渠道獲取營業執照,對方表示“我們有供貨商”。
另一名河北的商家為了表示認證能夠通過審核,向記者發來一張用於註冊主體的營業執照圖片,上面顯示註冊類型為個體工商戶,該商家表示也可提供註冊類型為有限公司形式的認證,但需要付1098元的費用。
當記者提出擔心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與公眾號主體信息不一致時,該商家表示:“這個無所謂的,只要不被投訴,一般不會查的。”
除電商平台以外,QQ群也存在提供代認證公眾號的服務,而且花樣更多,業務更廣泛。記者加入一個名為“微信公眾號註冊認證”的聊天群,該群有721個成員,群裡不斷發佈各種售賣信息,為了避開敏感詞,用“VX”來替代“微信”二字。
這裡不僅有人“賣號”,還有人“收號”。群裡不斷有人發布“收認證服務號,要求無違規接口正常,有閒置的老闆留著沒用可找我”的消息。網名“AA添加我”稱“回收一個認證服務號的價格是300元,且不抬價”。
提供仿冒公眾號的商家同樣違法
2015年,國內出現了首例微信公眾號仿冒糾紛案。上海愷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玄云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之間關於微信公眾賬號的仿冒糾紛提起訴訟。被告欲借助原告“XY遊戲”早已形成的知名度,通過誤導微信用戶來增加被告微信公眾賬號的影響力。一審判決被告立即停止運營微信公眾賬號,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萬元。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認為,仿冒公眾號這種造假行為,使不法分子仿冒公眾號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得逞,從而使網絡詐騙犯罪之手伸進了公眾號領域。公眾號註冊成本較低,市場不規範,這就給不法分子提供了機會。仿冒公眾號經營者承擔侵權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網絡平台根據自身過錯承擔相應過錯責任。
對於仿冒公眾號,微信官方表示堅決打擊此類違規行為,並持續深入清理違規賬號。
今年1月,微信官方發現並全平台排查仿冒銀行賬號,封禁數十個有詐騙行為的仿冒賬號,對上百個公眾賬號所使用的銀行頭像或暱稱進行清除;6月,發現並處理近千個假冒家電官方售後維修服務的公眾號;7月,對仿冒官方機構提供官方高考報招考服務的賬號永久封禁76個,同時針對蹭高考熱點的663個公眾號進行了能力限制、規範賬號名字等處罰。
趙良善還提醒,提供仿冒公眾號的商家同樣違法。“因為仿冒公眾號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將違法產品有償或無償供他人使用,輕則侵犯他人民事權利,重則根據仿冒類型及領域,或構成犯罪。”此外,如不法分子詐騙行為產生,提供仿冒公眾號服務的商家若明知他人通過仿冒公眾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的,則涉嫌詐騙罪的共犯,同樣需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