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為何向未成年人蔓延?
今年以來,深圳、成都等地紛紛修改控煙條例,將電子煙列入控煙範圍。業內專家表示,這些條例均明確規定禁止向青少年銷售菸草製品,對於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影響邁出了重要一步。建議未來相關政策進一步突出對青少年的保護。
電子煙向未成年人蔓延 多地開始加強監管
“當時看到很多朋友吸一口吐出煙圈,感覺很酷,就試了試。”高中生李其易第一次接觸電子煙是今年在一個朋友聚會上。此前,他從未抽過煙,通過電子煙接觸了尼古丁製品。
復旦大學控煙研究中心負責人鄭頻頻說,我們對電子煙最大的憂慮,是尼古丁對於生長發育期青少年的神經系統危害尤甚。而這個人群的消費新趨勢,是從使用電子煙開始對尼古丁成癮,轉而使用傳統煙草。
相關數據值得警惕。2019年5月,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布的2018年中國成人煙草調查結果顯示,使用電子煙的人群主要以年輕人為主,15-24歲年齡組人群電子煙使用率為1.5%。獲得電子煙最主要的途徑是互聯網(45.4%)。聽說過電子煙、曾經使用過電子煙以及現在使用的比例均有所提高。
目前,國家以及地方紛紛加強了禁止電子煙向青少年人群蔓延的監管。
2018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要求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建議電商平台對含有“學生”“未成年人”等字樣的電子煙產品下架,對相關店鋪(銷售者)進行扣分或關店處理;加強對上架電子煙產品名稱的審核把關,採取有效措施屏蔽關聯關鍵詞,不向未成年人展示電子煙產品。
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明確將“吸煙”概念擴大為使用電子煙、持有點燃或者加熱不燃燒的其他煙草製品,並規定: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活動服務的教育或者活動場所的室外區域禁止吸煙;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出入口路程距離五十米範圍內不得銷售菸草製品。
今年推出的《成都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草案)》,也將吸電子煙明確納入吸煙行為,並明確規定煙草製品經營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製品。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經營者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對不能出示身份證件的,不得向其銷售菸草製品。
通過“時尚”“健康”廣告吸引年輕人,線上線下銷售不看身份證
記者調查發現,電子煙銷售商通過“時尚”“健康”“輕鬆戒菸”等宣傳廣告吸引追求新潮的年輕人。
2016年的一份研究顯示,89%的電子煙網店會宣傳與健康有關的益處,78%會宣稱沒有二手煙的危害,67%會提出能夠幫助戒菸。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丁華稱,電子煙會誤導青少年認為其尼古丁含量不大而開始吸食,不知不覺染上煙癮。
深圳市控煙協會常務副會長莊潤森表示,調研顯示,電子煙危害的群體正在向青少年滲透。電子煙在廣告宣傳中往往展示的是很酷、有型、好玩的形象,這在無形之中會吸引青少年,“他們認為吐出來的煙霧很漂亮,感覺很有範兒,卻不知道電子煙是有害的。”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電子煙銷售渠道比傳統捲菸門檻低,線上購買無驗證,線下購買無查證,未成年人可以輕易買到電子煙。
在第三方投訴平台“黑貓投訴”上,有用戶就拼多多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進行投訴。該用戶稱,今年7月,自己未成年的弟弟在拼多多上詢問一家電子菸商家是否可以銷售給未成年人,該商家客服稱可以,並最終發貨。
2018年11月,張先生髮現自己17歲的兒子在抽電子煙。查看交易記錄發現兒子是在天貓“綠音煙具旗艦店”購買的。購買前,兒子曾詢問“17歲是否能用”,客服表示“可以使用”。當張先生詢問客服為何銷售給未成年人時,客服卻假裝不知道。
儘管一些品牌電子煙的包裝上印有“未成年人等人群請勿使用”,但在線下售賣中也並無明確限制。記者詢問北京一家電子煙體驗店的店主如何確認顧客是否成年,該店主稱,主要通過目測來判斷,不會查看其身份證。
專家建議國家出台相關法規,突出對青少年的保護
國家煙草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副主任侯宏衛表示,大部分電子煙的核心成分是經提純的菸鹼即尼古丁,屬於劇毒化學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統尚未發育成熟,吸入此類霧化物會對肺部功能產生不良影響,使用不當還可能帶來菸鹼中毒等多種健康風險。
浙江大學醫學院控煙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楊廷忠認為,電子煙不應該有特殊身份,要納入普通煙草的限制之列,在廣告、營銷以及消費場所等方面都應有所限制。
業內專家呼籲,國家應加大對電子煙的研究力度,盡快出台更加全面、細化的監管措施,特別要加強未成年人保護。
中國控煙協會副會長姜垣說,儘管此前監管部門出台過一些舉措,但在執行過程中存在種種困難。與此同時,電子煙的口味已經有上萬種,對未成年人有極大誘惑,她呼籲加大監管力度,嚴禁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目前全球有不少國家禁止銷售任何種類的電子煙。”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丁華建議,在全國性法規中突出對青少年的保護。
“我們呼籲國家盡快出台對電子煙產品和市場的監管政策,加強對實體店、網店等售賣渠道的監管。”侯宏衛說,“社會各界應共同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