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電信打官司追討合同款訴訟失利反賠3404萬
大唐電信日前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電信(成都)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唐成都技術”)與楊凌農科大無公害農藥研究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楊凌研究中心” )於2012年6月簽訂銷售合同,合同總價款56,735,000元。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西北農科大”)和馥稷生物科技發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馥稷生物公司”)作為擔保方,為楊凌研究中心在上述銷售合同下的付款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由於楊凌研究中心尚有合同22,694,000元未予支付,大唐成都技術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楊凌研究中心、西北農科大及馥稷生物公司支付合同款及違約金(暫計算至2015年12月16日)共計33,024,470元。
一審過程中,楊凌研究中心提起反訴,請求判令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款項及利息(暫計至2017年5月2日)共計39,729,244.76元。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楊凌研究中心向大唐成都技術支付剩餘貨款22,694,000元及部分違約金,馥稷生物公司承擔連帶責任;駁回了大唐成都技術要求西北農科大承擔保證責任的訴訟請求和楊凌研究中心的全部反訴請求。楊凌研究中心和馥稷生物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公司於2019年10月17日收到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的終審判決,法院判決:
1、撤銷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
2、解除大唐成都技術與楊凌研究中心簽訂的《合同書(產品銷售)》;
3、大唐成都技術支付楊凌研究中心34,041,000元及利息。
大唐電信表示,公司後續將積極採用相應法律救濟手段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此判決預計對公司損益的影響以判決書要求支付的款項及利息合計金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