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職業差評江湖:團隊分工合作月流水近10萬
白領小武最近因為網購的毛衣褪色和店主鬧得有些不愉快,於是她在社交平台上抱怨了幾句。不過,令小武沒想到的是,第二天她發現有人在動態下留言道:“職業刷差評,看頭像加微信。”
中新經緯調查發現,“職業差評師”並不是新鮮事物,在他們所給的每一條差評背後甚至已形成利益鏈條:他們或向客戶收取費用,給指定的店鋪惡意差評,以達到“黑化”競爭對手或報復的目的;或者他們在網購、點餐等之後故意留下差評,並提出賠償需求,進行網絡碰瓷。
律師提醒,職業差評行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電子商務法》,若通過此手段索要錢財,則涉嫌刑事犯罪。
原標題:深潛| 你不知道的職業差評江湖:團隊分工合作,每月流水近10萬
文| 常濤
01 團隊分工合作,發一條差評190元
通過小武的介紹,中新經緯聯繫上了上述“職業差評師”劉女士。劉女士稱,他們團隊可以給多個平台刷差評,包括目前主流的電商平台、外賣平台以及在線旅遊平台。“我們是人工給差評,也就是用真實的賬號拍下來確認收貨然後再給差評,絕對靠譜、專業,無論什麼平台都是190元一條。”
劉女士透露,他們團隊有數十人,分工明確。“有的負責接單,有的負責去平台下單,有的負責發展兼職刷手,有的負責更新評論庫的內容。”她說,“我們的刷手遍布全國,我接到單子以後再往下派放,價格低了他們也不會幹,因為給商家留差評,商家肯定會找過來,沒人為了掙幾十塊錢添麻煩。”
據她介紹,他們給平台商家的差評不僅包括低星和“比較狠的內容”,還包括圖片和小視頻。不過,劉女士也表示,因為現在平台盯得比較嚴,一家店一天不能刷太多。“大眾點評一家店每天最多能刷10條,某淘和某多多平台合計每天最多刷20單,每家店每天最多刷3-5條,刷太多會被判惡意差評,到時候這些評論會被屏蔽。”她說,“今年以來我們每天完成20單左右,最多一天刷過30單,整個團隊流水每月差不多到10萬。”
“職業差評師”在貼吧里留言招攬客戶。圖片來源:百度貼吧
劉女士同時強調,190元只是刷差評的錢,他們的刷手從平台下單的費用需要另付。“拍什麼貨品客戶來定,貨品如果客戶要的話就到付寄過去,不然我們就扔了。”劉女士還表示,她的客戶極少是由於和賣家發生糾紛而報復的,更多是“被黑”店舖的競爭對手。
不過,中新經緯注意到,除了上述情況,還有職業差評師別有用心,專門通過差評來敲詐勒索。根據媒體報導,2018年6月,深圳龍華法院對一差評師團伙進行了刑事判決。這一差評師團伙由7名“90後”組成,他們故意以差評相威脅,對網店店主多次實施敲詐勒索,最終被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7個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
02 刪差評同樣“職業化”:120元一條
有矛就有盾。有差評師的存在,就有標榜可以刪差評的商家存在。一位名為小若(化名)的商家稱他可以幫助商家刪除外賣平台上的差評。
“一家平台留言24小時之內,另一家平台留言7天之內的差評我都可以刪除,120元一條,刪除成功後付費。”小若介紹,“如果開店較多的話,我建議你花4600元買一套差評電話查詢軟件,可以查給你差評的客人的電話,永遠有效,而且你還可以幫別人查賺錢,一單收20元到40元。”
一位曾花錢刪差評的外賣商戶告訴中新經緯:“差評對商家尤其是新店的影響是致命的,如果一家新店剛開業就碰到幾條差評,那真的可以下線不做外賣了。有時候這些差評並不是消費者留的,可能是競爭店鋪故意留的,實在沒有辦法。”
03 律師:利用“差評”敲詐涉嫌刑事犯罪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在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表示,職業差評、惡意差評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電子商務法》,若通過此手段索要錢財,則涉嫌刑事犯罪。
“職業差評破壞了電子商務市場正常的秩序,還會誤導消費者,需要多方聯合起來共同治理打擊。”趙占領說。
但事實上,由於評論多少帶有一定的主觀性,目前法律法規沒有對什麼是惡意評價、惡意評價應當如何規制進行明確規定,甚至相關規定存在爭議。
2019年正式實施的《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台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評價。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4月30日發佈公告,對《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其中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刪除用戶不利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有分析認為,這無意中也助長了職業差評、惡意差評的囂張氣焰。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首先,原則上差評不能被刪除。其次,對於惡意的、侵權違法的評價,評價者要承擔法律責任,現在網絡實名制都落實了,可以按照溯源機制找到他們。
“一旦允許網絡交易經營者可以刪除用戶不利評價,就可能衍生出有償刪帖,或稱為平台要求商家’二選一’的’籌碼’。”朱巍說。
針對職業差評師的亂象,朱巍認為,應該引入“通知-刪除”原則,商家遭遇惡意差評後向平台申訴,即通知平台,平台需要告知發表評價的用戶這則“通知”,在透明的規則下刪除評價。否則發表評論的人會搞不清是商家還是平台刪除了評論,從而無法繼續通過訴訟等渠道維權。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認為,在職業差評師、惡意差評等行為依然存在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構建一系列彈性規則,既保護平台的信用評價制度,又抑制惡意行為。
目前,已有不少平台針對職業差評出台了整治和規範措施。比如,阿里不斷完善平台治理機制、升級評價規則,並開發評價極速處理等賦能工具,幫助商家在遭遇惡意差評時能有效地進行投訴和舉報;豆瓣在遭遇惡意差評刷分的質疑後,也回應修改了評分機制,剔除惡意差評影響;美團也為商家提供了投訴舉報按鈕,商家可以將疑似惡意差評提交給平台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