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半年股價腰斬”網紅電商第一股”又攤上事了
“網紅電商第一股”如涵在納斯達克上市半年來爭議不斷。最近,如涵又攤上事了。美國多家律師事務所日前對公司發起集體訴訟聲明稱,如涵控股(納斯達克證券代碼:RUHN)招股說明書中存在虛假、誤導性聲明或未披露的信息,導致其IPO後股價一路下跌,損害了投資者利益。
公司方面對此回應稱,“很多律所打著所謂調查的旗號,實際上在歪曲事實,目的是想從上市公司獲取部分和解金,以此為生財之道。”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註意到,本周如涵控股曾連續4個交易日下跌,其中周四收跌9.11%,不過,週五如涵控股收漲2.25%,小幅回血,目前總市值4.9億美元。
在美遭遇集體訴訟如涵回應:披露信息合法合規
據美國知名投資者關係律師事務所BernsteinLiebhard發布的新聞稿顯示,包括KaplanFox&KilsheimerLLP、BernsteinLiebhardLLP、Block&LevitonLLP、BernsteinLiebhardLLP和GlancyProngay&MurrayLLP等五家美國律師事務所在美東時間本週三(10月9日)分別發布聲明,稱代表在2019年3月31日~10月7日之間購買如涵控股美國存託憑證的投資者發起集體訴訟,對該公司進行調查並尋求索賠。目前這起集體訴訟已被提交給紐約東區的地區法院,指控如涵違反了1933年的《證券法》(SecuritiesActof1933)。
BernsteinLiebhard律所表示,如涵在招股書中包含虛假和/或誤導性陳述和/或未能披露相關信息:
一,在IPO時,如涵的網店數量下降了近40%;
二,在IPO時,如涵的全業務關鍵意見領袖(Keyopinionleaders,KOL,指如涵簽約的網紅)數量下降了近44%;
三,因此,公司從全業務板塊獲得的淨收入連續下降了46%。
此外,被告關於其業務、運營和前景的陳述在所有相關時間裡都是嚴重虛假和具有誤導性的,並且還缺乏合理的基礎。自IPO以來,由於如涵的招股書中遺漏了對重要不利事實的披露,如涵的美國存託憑證已大幅低於其IPO價格,對股東造成了傷害。
自1993年以來,BernsteinLiebhard律所已經為其客戶挽回了超過35億美元的損失。除了代表個人投資者外,為了監督資產,該律所還被美國一些最大的公共和私人養老基金聘請,並代表他們提起訴訟。由於在數百起訴訟和集體訴訟中勝訴,該律所已連續13次入選《美國法律期刊》的“原告熱門名單”。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註意到,在過去的一個月中,美國已有10多家律師事務所宣布將代表如涵控股股東對其發起集體訴訟。
針對美國律所指控,如涵控股相關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回應稱:“公司公開披露的所有信息都沒有問題,完全合規合法,目前公司的美國律師STB律所在幫公司處理這類事務。公司日常運營一切正常,不受任何影響。”
同時,如涵控股相關負責人還表示:“這在美國是一種生意模式,很多律所打著所謂調查的旗號,實際上在歪曲事實,目的是想從上市公司獲取部分和解金,以此為生財之道。因此美國有一大批專門從事此類生意的小律所。”
被王思聰說中了?如涵股價半年腰斬
紐約時間2019年4月3日,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如涵控股開盤價為11.5美元/股,開盤即跌破發行價12.5美元/股,盤中股價持續下跌,收盤大跌37.2%,市值跌至6.49億美元。不少投資者感慨:“第一次見到破發15%的新股”“打新首日居然暴跌30%”“數年難得一見”……而從IPO至10月11日收盤,如涵的股價較發行價已經砍半。
早在2016年4月,如涵控股借殼克里愛在新三板上市,此後又於2018年初從新三板退市,開啟赴美上市的征程。2019年3月初,如涵向美國證交會(SEC)遞交了IPO招股書,擬在納斯達克上市。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此前曾報導,簡單來說,如涵的商業模式主要是通過兩種方式獲取收入:
一是產品銷售,在網上商店銷售自己設計的產品,目前主要包括女裝、化妝品、鞋子和手提包。二是服務:向品牌、在線零售商和其他商家提供KOL銷售和廣告服務。
也正因如此,當前如涵三大核心業務為:紅人經紀、營銷推廣、電商業務。
如涵官網截圖
招股書顯示,如涵的股權結構中,CEO馮敏持股27.51%;網紅張大奕持股15%;董事兼總經理孫雷持股14.59%,董事沈超持股6.67%;賽富和阿里巴巴均持股8.56%;君聯資本持股8.54%。
由於不滿足於張大奕這個單一IP,如涵控股在成立後發掘了更多可供培養的網紅“潛力股”。招股書顯示,截至去年年底,如涵有113個簽約網紅(KOL、意見領袖)、1.484億粉絲、91個自營網店(复購用戶佔比39%)。
張大奕微博截圖
儘管孵化了網紅上百名,但張大奕依然是如涵的絕對頭牌。招股書顯示,在2017財年、2018財年和2019財年的前三季度,頂級KOL貢獻的GMV佔比分別為60.7%、65.2%、55.2%。其中2018財年和2019財年前三季度,頂級KOL有3名,張大奕排在首位,微博粉絲數比排名第二的大金多665萬。張大奕有權從如涵以她的名義開設的在線商店獲得49%的淨利潤。
圖片來源:如涵招股書
而除去排名前十的KOL,如涵剩下的103名簽約網紅9個月貢獻的GMV約6.7億元。算下來,平均每人每月貢獻的GMV約72萬元。
招股書顯示,如涵2017財年的淨虧損人民幣4010萬元;2018財年淨虧損人民幣9000萬元(約合1310萬美元)。2019財年前三財季淨虧損人民幣5750萬元(約合840萬美元),上年同期淨虧損為人民幣2610萬元。
如涵上市不到一周後,王思聰也在朋友圈分析瞭如涵的業務模式。他稱如涵所存在的三大問題包括:首先是因營銷費用佔比過高等所造成的虧損;其次則是網紅具有不可複制性;最重要的是如涵的模式“說白了沒有驗證成功,也沒有證明出自己可以培養出新KOL”。
以下為王思聰朋友圈原文:
1.虧損(2018年毛利3億但履約費用1億元,營銷費用1.46億元,綜合管理費用1.3億元,加上其它營業收入71萬元,導致總運營虧損7235萬元。收入是有的但是錢花得也莫名其妙,特別近1.5億的營銷費用令人費解,花這麼多營銷費用那KOL的意義何在;如果停掉這個營銷費用業績又會如何?)
2.不可複制性(簽了一百多個網紅,但是就一個張大奕在2017財年和2018財年以及2019財年前三季度分別佔據了收入的50.8%、52.4%和53.5%。這是多麼不健康的比例)。
3.如涵的網紅孵化、網紅電商、網紅營銷模式說白了沒有驗證成功,也沒有證明出自己可以培養出新K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