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老闆為了一個差評將買家告上法庭回應:我需要一個道歉
杭州的鄭先生(化姓)有一家開了8年的網店,賣日本產的小瓷器,目前店鋪已經做到了4個皇冠,粉絲數超過10萬,店鋪好評率排在同類店舖的靠前位置。生意做得不錯,但鄭先生還是直言:賣家售後太難了!鄭先生去年遇到了一件煩心事,為了這件事,他兩次將買家告上了法庭,花費超一萬元……同行們都勸他:別倔了!
夫妻倆前後下單
收貨後立馬給差評
2018年9月的一天,旺旺上跳出了一條消息,鄭先生的妻子小青(化名)接待。
包個發到上海的順豐包不了嗎?
順豐郵費到付的。
那算了,謝謝。
OK。
人家都包順豐好嗎?
您都說了那是人家,我家沒包郵,您再看看吧。
拽得一匹哦
呵呵
對話至此,小青覺得對方購買的誠意並不大。可過了一會兒,淘寶提醒該買家在店裡付款下單了一套瓷具。
此時,開店多年的小青判斷這筆買賣可能並不好做,“萬一收貨後故意給個差評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小青說。於是小青關閉了此次交易,並限制了該賬號在店內的交易權益。
又過了幾天,另一賬號在鄭先生的店裡購買了一套日本茶杯,鄭先生照常發貨。兩天后,對方確認收貨了,卻立馬給了個差評:“店家態度很不好,淘寶一直強調服務態度,在這家店看不到,不會好好講話,拽得一匹。”
看到差評後的鄭先生一頭霧水:該買家並未有過諮詢,是直接下單的,自己當天就安排發貨了,怎麼就態度不好了呢?鄭先生立馬聯繫這位買家,但對方拒絕溝通。
鄭先生和妻子想到不久前那位被關閉了交易訂單的顧客,兩次訂單都是寄往上海的。“這會不會是同一個人呢?”鄭先生心想。(後經查實,兩筆訂單的購買人為夫妻關係。)
為一個差評鬧上法院
賣家敗訴買家挑釁
“對方是故意的嗎?”在交流無果後,雙方鬧上了杭州互聯網法院。
鄭先生是原告,他認為,被告李某(化姓)故意更換賬號二次下單,並針對服務態度給了一個主觀性評論,這種不負責任的差評行為,不但直接影響店舖的信用排名,還影響了產品銷售和其他淘寶權益。請求判令買家李某撤銷或修改該筆訂單的差評評價,並公開道歉。
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被告李某混淆兩次交易的行為確有不妥,但買家有權在淘寶平台購物和評價,“被告石某在評論時並未使用侮辱誹謗等方式,亦未出於惡意詆毀原告個人名譽或商業信譽的目的。”因此,鄭先生敗訴了。
鄭先生敗訴後,買家李某又通過旺旺發來了這樣的消息……
“輸了吧?請個好點的律師再上訴去吧,我等著你。”
“呵呵,肯定接著告,二審不行再接著來。”
“好的,不告是兒子。”
“不告你是孫子!”
同行們勸鄭先生:“你就是東北人脾氣剛,太倔強,告來告去花的錢也不少,不划算,別倔了!”可鄭先生卻覺得這不是錢的問題,他需要對方的一個道歉,“幾年淘寶客服做下來,我這個人早就不剛了,賣家維權就這麼難嗎?”
買4條退4條
維權難題她也遇到了
和鄭先生一樣陷入“維權難題”的還有淘寶服裝店主王晴(化名)。
一個月前,一個淘寶ID為“愛笑**陳”的買家在王晴的店裡買了4條裙子,快遞顯示簽收後,對方並未確認收貨。五天后,買家突然申請了退款,要將4條裙子全部退回。王晴嘗試聯繫對方,但消息顯示“已讀”後,就再也收不到回復了。由於店鋪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王晴只得接受退貨。
但是,收到退回的裙子後,王晴坐不住了。
“四條裙子只有一條原包裝還在,兩條有香水味,另一條更無語了,裙擺都勾絲了,這分明是穿過的!”王晴在後台拒絕了買家的退貨,對方又再次申請,再拒絕、再申請,幾次下來,淘寶小二也介入了,買家最終還是退貨成功。
“我們淘寶店不是免費衣櫃,大家看到的只是店鋪銷量,背後的售後糾紛其實才是大難題,如今大家都關心買家的權益,很少人關注賣家,但有時賣家也是弱勢群體,總不能每次都要求我們息事寧人。”王晴說。
律師:網店也有虛擬財產價值
應當被保護
浙江康城律師事務所的張燕平律師是鄭先生二審時的代理律師。他認為,隨著網絡店鋪越來越多,“賣家維權難”已不是個小眾現象。
張律師說:“賣家與買家其實是相互合作的關係,你買我賣。買家在網購中確實擁有評價的自由,但應客觀公正。開過淘寶店舖的都知道一個差評對商家來說意味著什麼,排名降低、信用降低、活動禁入等都是常見的,最嚴重的可能會讓一個投入數十萬的產品推廣付之一炬。當然,如果真的碰到不良商家的,還是應該勇於維權的。”
張律師也建議,希望能將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評估問題提上日程,通過店舖的流量、銷售額等大數據,確認網絡線上店舖的價值,這既能更好維護賣家權益,也是網絡健全發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