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ZAO用戶協議:試圖責任轉嫁但法律上難實現
ZAO,這款有望成為2019年首款現象級產品的App,剛剛火了不過一天,就被澆了盆冷水。昨晚,一款名為“ZAO”的換臉軟件在朋友圈刷屏,據了解,ZAO使用AI技術,用戶只需要一張正臉照,就可以替換為影視作品或者小視頻中的人物,生成以自己為主角的視頻片段。
據ZAO官方微博介紹,這個月(8月份)花700萬租的服務器,昨晚已經消耗了1/3。可見其火爆程度。
不過,在一夜刷屏之後,ZAO的用戶協議條款卻引發網友爭議,部分人呼籲大家不要盲目跟風。
網友質疑個人信息會洩漏
根據ZAO用戶協議內容中的必要授權協議:用戶上傳發佈內容後,意味著同意授予ZAO及其關聯公司以及ZAO用戶在“全球範圍內完全免費、不可撤銷、永久、可轉授權和可再許可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可以對用戶內容進行全部或部分的修改與編輯(如將短視頻中的人臉或者聲音換成另一個人的人臉或者聲音等)以及對修改前後的用戶內容進行信息網絡傳播以及《著作權法》規定的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全部著作財產權利及鄰接權利”。
該項條款包括但不限於:人臉照片、圖片、視頻資料等肖像資料中所含的用戶或肖像權利人的肖像權,以及利用技術對其肖像進行形式改動。
微博上有網友擔憂,“非法收集面部信息”“萬一哪天被黑客把數據庫給拿走了,你的支付寶分分鐘可以被盜刷,你們自己看著吧。”
對此,韜安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王軍在接受新浪科技採訪時表示,用戶本身是基於用戶協議確認、同意把自己的肖像授權用於這種AI換臉技術的使用和傳播,“我倒覺得這種所謂的用戶隱私權不是大的問題,主要還是涉及影像本身的著作權,以及公眾人物肖相權的侵權問題。”
不過,如果用戶上傳照片裡不是自己的臉,而是別人的臉,就有可能涉嫌侵害他人的肖相權和隱私權。
雖然ZAO在用戶協議裡將責任歸於用戶,但王軍認為,若真正發生法律追究,這個所謂的平台是很難免責的,所謂“技術中立”很難適用。
律師:ZAO用戶協議試圖責任轉嫁但法律上不一定能實現
王軍告訴新浪科技,在他看來,ZAO的這個用戶協議本身有諸多的試圖責任轉嫁、責任規避、責任豁免,或者是涉嫌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地方。
“首先,它想實現的目的是,幫用戶實現明星或者影視人物角色的換臉,那麼相關素材來源的合法性,以及著作權的授權,應當由用戶自行解決,否則由此引發的所有法律責任是由用戶自行承擔的。”王軍錶示,也就是說,一旦有明星、版權方或者明星的肖像權利人,對於相關的換臉行為,或者換臉之後的視頻傳播行為,進行法律追究的話,ZAO是試圖轉嫁或者規避責任的。
但事實上,王軍認為,如果真的有肖像權利人進行追究的話,這種內部的用戶協議是無法對抗相關權利人的。因為這樣的換臉行為有可能會侵害視頻或者影視作品著作權,以及作品中演員的肖像權。
所以,這樣的“霸王”條款表述,是無法真正在法律上豁免平台方所承擔的責任的。
王軍理解的正規、合規合法的商業邏輯,應該是用戶取得相關視頻的權利人,包括涉及到的明星肖像權利人,對於相關使用行為的授權。然後,通過技術手段進行換臉的體現和傳播。
當然,獲取授權確實很難,或許未來,相關視頻或者短視頻平台可以做一些這樣的內容集合,然後對用戶授權,“我覺得這個可能是從上游進行理順的地方。”
AI換臉技術上有可取之處應該被正當應用
其實在ZAO之前,AI換臉就曾在社交媒體上引起熱議。有人將94版《射雕英雄傳》裡朱茵扮演的黃蓉換上了楊冪的臉,網友直呼“毫無違和”“以假亂真”,甚至調侃“老劇新拍最省成本的方式”。
當時,就有不少人擔憂技術會被濫用,如果沒有使用在正確的地方,將涉及版權、肖像權、安全等問題。
而早在兩年前,國外技術圈就存在和流傳AI換臉技術,此前也有網友將主播的臉換成明星的。不過,受多種因素限制,這一技術真正落地應用還比較少見。
正如王軍所說,這種AI換臉技術在技術上有它的可取之處,有它正當應用的意義和價值。但是要真正進行相關的推廣和應用的話,確實還需要考量對於其他權利方可能造成的權利的侵害,當然,相關的使用是不是構成一種合理使用,比如是否用於商業傳播,就很難構成合理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裡,正式加了一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也就是說,一個好的信號是,未來AI換臉、甚至語音合成技術的應用或將受到法律管制。
“技術的發展會帶來商業模式/授權模式/傳播模式的變革和統合,但相關模式規則沒有建立起來之前,單一利用技術自行其是的法律風險還是很大的。”王軍錶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