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保署:不再貼“草甘膦致癌”警告標籤
美國環保署日前表示,將不再批准聲稱草甘膦會致癌的警告標籤。中科院遺傳與發育研究所生物學研究中心高級工程師姜韜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隨著草甘膦研究的深入和廣泛,證據越來越強化草甘膦對人類不致癌的科學結論。”
美環保署對草甘膦進行多次安全性評級
“美國環保署是根據2017年12月12日發布的厚達216頁的草甘膦致癌性評估報告作出這個聲明的。”姜韜說。
美國環保署負責監管農藥使用情況,2018年是除草劑草甘膦按美國聯邦法律規定的所有註冊農藥至少每15年審查一次的最後一年,因此,在2017年12月12日,美國環保署農藥項目辦公室發布了關於草甘膦問題的修訂文件:致癌潛力評估。
自草甘膦註冊使用以來,美國環保署對草甘膦進行了多次安全性評級。1985年將其列為C組化學品——可能的人類致癌物,當時的依據是出現了小鼠腎臟腫瘤。
1986年,科學諮詢小組評估草甘膦的致癌潛力後建議,將其分類到D組化學品——不可歸類為對人類有致癌性。
“到了1991年,美國環保署的致癌性同行評審委員會根據新的數據,將草甘膦列為E組化學品——證據表明對人類為非致癌性。2015年9月,癌症評估審查委員會把草甘膦列為’不太可能對人類是致癌的’。”姜韜說。
然而,2015年3月,世界衛生組織下屬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宣布:對5種有機磷殺蟲劑和除草劑進行評估,確定草甘膦可能是致癌物(2A組)。
很快,2015年11月,歐洲食品安全局又確定草甘膦不太可能對人類造成致癌危害。2016年5月,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衛組織農藥殘留會議得出結論:草甘膦不太可能通過暴露和飲食對人類造成致癌風險。
“當美國國家毒理學計劃工作組成員查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的綜述中採納的數據時,該小組不同意其觀點,認為其方案缺陷會產生有問題的結論。”姜韜說。
不讓加州的錯誤做法左右聯邦政策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2017年曾做出決定,要求農藥必須貼上標籤。
但美國環保署署長安德魯·惠勒最近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環保署確信草甘膦無致癌風險後仍要求在產品上貼上不准確標籤,這一行為是不負責任的。我們不會讓加州的錯誤做法來左右聯邦政策。”
加州環境保護局環境健康危害評估辦公室8月12日發表了倉促的聲明作為回應,辯解稱,是根據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草甘膦對人類有可能致癌”的結論,從而要求把草甘膦列為需要標識的可能致癌物。
“根據美國憲法,聯邦法律高於州法律,兩者衝突,則州法作廢。因此,除非加州向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否則就要無條件調整,取消草甘膦致癌性標示。”姜韜說。
“根據美國法律對農藥管理的規定,美國環保署的這個決定有效期是15年。15年後可以根據新的科學證據進行調整或不調整。”姜韜說,美國環保署的這個決定對草甘膦的正常使用無疑是正面的。目前,除了法國、瑞典等極少數國家受到國際癌症研究機構有缺陷結論的影響,以我國為主要供應商的國際草甘膦產業一直基本是正常的。
拜耳公司對此表示,美國環保署的聲明符合該機構以及其他全球領先的健康監管機構過去40多年來所得出的科學結論,即按照產品標籤使用草甘膦除草劑是安全的,草甘膦不具致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