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便利:9月起上海可用電子駕駛證、行駛證處理交通違法事故
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及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工作,提升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按照“創新管理、深度應用、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則,通過數據互聯共享,率先實現駕駛證、行駛證電子證照在交通管理中的全場景應用,切實回應廣大市民對“證照電子化”的呼聲和需求。
上海將從9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遇有交警路面查驗,對於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核發的駕駛證、行駛證,當事人可使用“隨申辦”APP 、“上海交警” APP等移動端的電子證照“亮證”功能處理交通違法和事故。
在交通違法審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時,當事人可出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的電子證照處理違法。對於處理需要扣留、暫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交通違法的,當事人仍需提供實體駕駛證。
在交通事故現場或交通事故處理窗口,當事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電子證照,經核查無誤後,可處理交通事故。
本文圖片均來自“第4焦點上海交警微發布”微信公眾號
No.1“隨申辦”APP
實名註冊並登陸“隨申辦”APP,進入“隨申辦”頻道,點擊“亮證”
點擊“駕駛證”、“行駛證”的“添加”鍵
點擊“亮證”,即可顯示“駕駛證”、“行駛證”的電子證照
已添加證照用戶直接在“我的證照”快捷亮證
1.駕駛證
2.機動車行駛證
No.2“上海交警”APP
註冊並登陸“上海交警”APP,點擊“我的”
點擊“我的機動車“或“我的駕駛證”
1.駕駛證
2.機動車行駛證,點擊電子行駛證“出示”
(原標題為《上海交警率先推行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電子證照深度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