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兩國就科技超級利潤稅問題達成協議
據外媒報導,今年夏天早些時候,法國通過了《數字服務稅法》。根據該法規定,如果科技公司在全球範圍內的服務營業額達到了7.5億歐元、在法國的營業額達到了2500萬歐元,那麼它們必須要繳納3%的稅款。
據悉,該法只要求這些公司繳納在法國產生的收入的3%的稅,但要確保法國政府從在法國境內運營的公司獲得公平的份額。
作為回應,美國決定調查這一行動,特朗普則威脅要以關稅行動予以回擊。
不過就在上週末在法國舉行的七國集團峰會(G7)上,兩國就結束分歧達成了協議。法國總統馬克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道:“我們在雙邊基礎上做了很多工作,我們有一份能克服存在於我們之間困難的協議。”
在歐盟就科技公司應該繳納多少稅款的問題上出現分歧後法國決定實施這項稅收。歐盟希望對歐盟所有國家的科技公司徵收3%的銷售稅,但丹麥、愛爾蘭和瑞典都表示無法支持目前的提案。而從那個時候起,包括法國、英國、意大利在內的幾個國家都開始尋求在國家級別上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