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打擊電信網絡犯罪出新招:最長5年內不許新入網
近日,記者註意到,為打擊電信網絡違法犯罪,有地方出了新招數,嚴重者5年內無法辦理通信產品新入網業務。該管理辦法來自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與福建省公安廳聯合出台的《福建省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管理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是指使用電話、短信、互聯網等信息傳輸媒介實施涉嫌詐騙、妨害信用卡管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洗錢等違法犯罪的人員。
不良信用用戶來源依據為設區市及以上公安部門認定的涉嫌涉案犯罪人員、通信工具登記人員以及工信部、公安部通報的涉嫌犯罪通信工具登記人員。
《意見》決定對此類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限制週期實施分級動態管理,按照涉案情況採用三級管理,限制週期分別為5年、2年、1年。
上述用戶在限制週期內,無法辦理通信產品新入網業務,只可保留一個手機或固話號碼,並且不能註銷後重新辦理號碼。
另外,《意見》顯示,每周定期匯總整理不良信用記錄庫並發至企業,及時對不良信用電話用戶進行限制及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