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解美國1度電63元:這是批發電價不直接影響百姓
【寫在前面】2019年8月12日至13日,美國得州電力市場批發電價飆升,12日下午每兆瓦時(MWh)的電費高達6537.45美元(約合46元/kWh,單位人民幣,下同),13日下午每兆瓦時的電費高達到9000美元(約合63元/kWh)。
(原標題:漲知識|美國得州1度電63元,開空調會破產?)
澎湃新聞特約撰稿馮永晟
有網友調侃,開幾小時空調就會破產。同時,有文章將此與中國電價作對比,得出“中國電價、尤其是居民用電價格處於全球較低水平,且多年保持穩定”的結論。
其實,上述比較有失公允、比錯了方向。各國的電價形成機制存在很大差別,即使一國之內,美國各個地區的電價制度也不一樣。得克薩斯州的售電市場改革較為徹底、競爭充分,特色在於既存在批發側的競爭,又存在零售側的競爭。在批發側,發電商通過ERCOT的交易平台競價上網。在零售側,用戶可以選不同的售電商來為自己提供服務。這次飆漲的尖峰電價意味著市場設計出問題了嗎?其實,這恰恰說明了市場機制在起作用:價格作為信號,反應了稀缺性。但由於是瞬時電價,持續的時間很有限。此外,63元/度也不是當地居民所需支付的電價。
美國得州電價背後有怎樣的市場設計?當地63元/度的電價為什麼不會直接影響老百姓?63元/度會在中國出現嗎?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邀請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經濟性博士馮永晟為此撰文,解釋了美國得州為什麼會出現這麼高的電價,以及對中國電改的啟示。
馮永晟表示,在競爭性電力市場中,居民用戶位於零售環節,不會直接面對批發電價的波動。電力系統的職責是盡力地滿足電力需求,但因為需求缺乏彈性,所以供求緊張會很容易使電價上升到極高水平。在國外正常的電價結構中,居民電價往往最高,這些高批發價格的傳遞到零售電價上的上漲效應非常小。
本文還提出,在安全範圍內盡可能地滿足電力需求,需要盡可能多的容量和合理的電源結構,也就是保障發電資源的充足性。於是,高價對激勵發電投資的重要性便凸顯出來,尤其是吸引保障系統安全的尖峰機組投資。在美國得州的市場設計中,這些機組的實際運行時間很少,一年可能只有幾個小時,而正是這幾個小時的收入要維持其他幾千個小時的生存,進而支撐整個系統的可靠性。
2019年8月12日—13日,美國得州電力市場批發電價先後達到了$6537.45/MWh和$9000/MWh(上限)的水平,按實時匯率折算,約相當於國內的46元/度和63元/度。於是網友開玩笑,空調都不敢開了。豈止是空調不敢開,全部工資恐怕都不夠一個月電費;更何況這個電價要真到用戶頭上,還要再加輸配電費、營銷費用、稅費等等。
玩笑歸玩笑,這個價格其實不會直接影響美國老百姓的,我們不必為他們操心。不過,理解得州為什麼會出現這麼高的電價,並略談下對中國電改的啟示,多少有些意義。
63元/度的電價為什麼不會直接影響老百姓?
首先,影響渠道是間接的。在競爭性電力市場中,居民用戶位於零售環節,不會直接面對批發電價的波動。
居民用戶的零售電價傳遞的是配電公司或售電公司的平均批發購電成本,或多或少包含了售電主體對批發價格波動的預期,而且,批發到零售的價格傳遞取決於零售市場結構。如果零售電價受到規制,那麼規制電價便構成居民用戶的防火牆。如果零售引入競爭,那麼這既要看配電公司或售電公司參與批發市場的能力,也要看其與用戶的談判能力及面臨的競爭形勢。配電公司或售電公司對批發電價預測得好,風險管理得好,那麼就能在保證收入的同時,降低購電成本,增加利潤,相應地,其服務的用戶也就不會受到太多影響。反之,如果預測失誤,風險增加,就需要向其服務的用戶傳遞成本,相應地,用戶多少會面臨一些影響,不過這也是正常的——零售競爭帶來零售電價波動。
其次,影響程度是有限的。價格達到上限只是短時現象,全年累積時間不過幾個小時,對居民電價的影響幅度有限。
如果上限持續期很短,那麼即便在零售競爭環境下,這種短期供求波動也不會實質影響居民用電價格,售電主體還要考慮重新簽約的交易成本,以及用戶轉移的風險。如果上限持續期相對較長,那麼意味著售電主體的購電成本可能會有實質增加,這時需要向零售用戶轉移成本,提高用戶電價,但是這種相對較長的高價傳遞到居民用戶身上,幅度並不明顯。
在國外正常的電價結構中,居民電價往往最高,這些高批發價格的傳遞到零售電價上的上漲效應非常小。實際上,居民電價增長的主要推動因素來自於燃料成本的上漲,而不是這些看似扎眼的價格上限。
得州為什麼要設63元/度的批發電價?
電力太基礎了,以致於電力需求的價格彈性非常低,用戶願意付出很高的價格來保障供電,因為用電產生的價值非常大(可以設想一下,你正在趕工一份價值幾個億的合同,或在寫作業,此時願不願來次停電?)。彈性低也是由於用戶的價格響應能力有限,有的即便有意願響應,但係統狀態瞬息萬變,很難為這些用戶的主動響應留出足夠時間。
如果電力需求極富彈性,那麼市場設計將會大為簡化,即便是現有需求彈性能略微提升一點點也會帶來極大好處,這也就為什麼現有設計著力於強化需求側響應。
電力系統的職責是盡力地滿足電力需求,但因為需求缺乏彈性,所以供求緊張會很容易使電價上升到極高水平,極高到多少?如果不限價的話,幾萬美元/MWh是有的,還不止。
但這麼高的價格對電力系統而言是不能承受之重。因為價格越高表明供求越緊,系統風險相應就越高,尤其是高價持續時。伴隨著系統風險的提高,系統運營機構的決策就不再是邊際偏好與邊際成本之間的權衡,而成為既有需求價值與增量需求價值之間的權衡。要不要為了滿足增量需求而犧牲系統安全,這個賬很容易算。所以,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必須要切掉一部分用戶。這種情況便對應著價格上限,意味著,再有錢也不管你了,也管不了了。
雖然是限價,絕對水平仍很高,像得州是63元/度($9000/MWh),澳大利亞更高。在安全範圍內盡可能地滿足電力需求,需要盡可能多的容量和合理的電源結構,也就是保障發電資源的充足性。於是,高價對激勵發電投資的重要性便凸顯出來,尤其是吸引保障系統安全的尖峰機組投資。
在得州的市場設計中,這些機組的實際運行時間很少,一年可能只有幾個小時,而正是這幾個小時的收入要維持其他幾千個小時的生存,進而支撐整個系統的可靠性。所以,這個高電價是非常必要的。
可能有人會問,為什麼選63,而不是53或73。儘管經濟學家近年來在探討最優價格上限設置,及其對投資和需求的影響,但政策實踐中的上限往往是根據工程技術的可靠性指標和市場運行經驗確定的一個可接受的價格(還要考慮市場間競爭以協調各市場的上限設置)。理論上,上限的確定要權衡長期投資激勵與短期市場勢力抑制,但似乎對前者的考慮更多,所以價格上限確定的一個原則是,雖然不能確知有多高,但至少要足夠高,高得差不多就可以。
63元/度,對中國意味著什麼?
63元/度,會在中國出現嗎?不排除這種可能性,但可行性極低。不過63元/度所包含的政策意圖,卻不得不為我們所重視,那就是保障電力系統的資源充足性,實現電力的可靠供應。這對市場模式的選擇和市場設計有著關鍵性的影響。
中國正在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那我們需要什麼樣的市場模式呢?在筆者看來,這個問題遠遠沒有想清楚!回答好這個問題,首先應該明確有哪些可選的模式,不要先入為主。
簡單地說,競爭性電力市場保障電力可靠供應有三道資源“閘口”:電能、備用、容量。通過市場競爭保障可靠性,有三種基本模式:第一,僅在電能中引入競爭;第二,在備用中引入競爭;第三,將容量確定為單獨產品(引入競爭是一種子模式)。
直觀上講,三種模式差異在於允許電價上升的“閘口”位置。第一種模式無法保障電源投資,是早期電力市場化改革過程中凸顯的問題;第二種模式,電能量加備用市場,可能是唯一能夠提供投資激勵的純電能市場模式(得州是這種);第三種模式,將容量作為一種單獨產品,是多數市場已經或準備採用的模式。
值得比較的是後兩種。在得州的純電能市場中,備用只有出力才能從電能市場中獲得收入。這就意味著,電能和備用的稀缺性全部體現在短時電價中,而備用稀缺性實際上包含了容量稀缺信號,所以這一市場中的批發電價上限會非常高。在這種模式下,尖峰機組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無論是規制容量支付還是容量市場,容量電價不以機組是否發電為前提,保障的是裝機容量,意在“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相應地尖峰時段的限價也自然不必那麼高。
儘管各國電力市場差異非常巨大,但無論如何逃不出這三類,中國也不例外。目前電改所缺的或許正是結合中國的製度背景和改革起點選擇一種最合適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