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破8200萬後相互寶需要打上的補丁
“0元加入享30萬互助金”的相互寶一經推出便成為爆款。該互助計劃誕生10個月引來超過8200萬人加入,成為全球最大互助保障平台。不過,在備受追捧的同時,相互寶也因幫助人數和分攤金額的大幅增加及8%的管理費是否合理被推上風口浪尖。
而北京商報記者在調查中還發現,除了上述問題外,相互寶還存在上訴無門、可持續性待考等問題。此外,市場人士更關心的是,相互寶會如何保障遵守契約精神的成員不會被“劣幣驅逐良幣”?
投訴去哪裡
相互寶是支付寶推出的一項大病互助計劃,加入的成員遭遇重大疾病時,可享有10萬元或30萬元不等的保障金,費用由所有成員分攤。那如果用戶在申請理賠被拒後該怎麼辦?
從流程來看,對於初步審核意見存異議的案件,相互寶引入了陪審團機制,讓用戶參與到爭議案件的決策中來。而在陪審團的反對下,用戶若還有爭議,協商不成,根據《相互寶成員規則》,可向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那麼,事實情況果真如此?
近日,相互寶用戶劉洋及其代理律師張晨(均為化名)向北京商報記者講述了其波折的立案過程。
2019年5月,劉洋因突發心肌梗死住院後,家人向相互寶平台遞交救助申請,不過最終審核未通過,理由是劉洋曾在一次體檢時顯示有高血壓,但在加入該互助計劃時未如實告知。劉洋認為其平時以及近期住院期間的血壓測量都正常,偶爾一次高血壓不應是拒賠的理由,因此對相互寶的發起者、組織者螞蟻會員(北京)網絡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提起了訴訟。
而張晨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道,為立案他已輾轉聯繫了3家法院。
張晨表示,他向西湖區人民法院申請立案卻遲遲未有下文,無奈之下,其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該法院已經有裁定不予受理類似案件的判例,理由是協議管轄與杭州市西湖區無實際聯繫,應為無效。本案應根據一般管轄原則確定管轄法院。而本案被起訴人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均不在本院轄區,故本院對該案無管轄權。
接著張晨又代表委託人向被告住所地的北京市朝陽區法院申請立案,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核後回复“您申請的案件應為北京互聯網法院管轄,請您直接向北京互聯網法院申請立案”。8月12日,張晨已在北京互聯網法院申請立案,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民事案件審查期限為7天,截至發稿前他仍在等待立案結果。
對於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未立案的情況,北京商報記者採訪相互寶方面,相關負責人仍舊表示,如果相互寶成員對理賠有爭議,協商不成可向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案由需要諮詢法院。但記者致電杭州西湖區法院,接線人員明確關於相互寶的理賠糾紛不能在該院受理,具體立案機構建議諮詢杭州中級人民法院。
並非保險產品
相互寶是保險產品嗎?答案是否定的。不過,該互助計劃的前身的確是在監管備案的團體重症疾病保險。
2018年10月16日,憑藉著支付寶過億的流量及信美人壽的背書,相互保(相互寶前身)一上線便在互聯網掀起熱浪,一舉成為保險界網紅。僅一個月的時間用戶量已超過2000萬人。
不過,2018年11月27日,由於相互保涉嫌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和費率、銷售過程中存在誤導性宣傳、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被監管叫停。同日,“相互保”更名為“相互寶”,正式變身為網絡互助計劃,不再對接《信美人壽相互保險社相互保團體重症疾病保險》,信美人壽退出,改由螞蟻金服負責運營。
儘管產品脫離了保險屬性,但大眾的參與熱情絲毫未受到影響。在今年4月10日,相互寶成員數量超過5000萬,平均每1分鐘就有近200人加入,截至目前,相互寶成員超過8200萬人。
不過,“相互寶無法取代保險,但可以成為保險的一個補充”。相互寶相關負責人介紹稱,用戶如果需要全方位的保險服務,仍舊應該配置專業保險。
中國社科院保險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秘書長王向楠表示,對保險業來講,相互寶向社會普及了風險管理和保險的一些原理,提升了健康財務風險管理意識,培養了保險客戶,同時讓保險公司多了一個合作渠道,今後可以加強合作、分享流量,此外一些高風險的投保人可能轉而尋求網絡互助。不過,它也搶奪了保險現有存量客戶和潛在客戶,讓保險公司面臨價格競爭壓力。
螞蟻金服副總裁尹銘於近日也表示,相互寶下一步將向保險公司全面開放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更多定制化的升級保障產品。
分攤上限在哪
和保險相比,網絡互助計劃沒有資金池,只能事後向會員募集資金完成互助,由此就涉及到相互寶的分攤情況。目前,分攤費用情況如何?
相互寶表示,2019年相互寶成員每人每年的分攤上限為188元,超出部分則由螞蟻金服承擔。
為何指定為“188元”?未來某一天這一上限會被突破嗎?
為此,相互寶相關負責人向北京商報記者解釋稱,全年封頂價格是根據不同年齡段人群發病率、用戶年齡結構、用戶加入速度、互助金額度測算出來的大致價格區間,讓用戶對重疾保障的全年成本有個理性的認知。現在過去了7個多月,用戶的人均分攤金額還沒有超過5元錢,2019年的分攤金額也會遠低於188元。後續每年的價格,平台會根據當時的成員情況再進行測算。
同時,相互寶明文規定,每個成員對單個患病成員的分攤金額不超過0.1元,而今年以來,相互寶成員每期分攤的總金額呈現明顯上升趨勢,已由每期幾分錢逐步升至1.48元,不禁引起消費者擔憂。
對此,上述相互保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單個救助中成員分攤的金額在0.003元左右,整體分攤金額的上升,與救助人數增加有關。而相互寶救助人數會增加,主要受兩個因素影響:首先,相互寶的總人數在不斷增加,患病成員人數也會相應增加。其次,用戶加入相互寶後有3個月的等待期。等待期過後,患上重疾並且符合救助規則的成員數會變多。
“而隨著成員總數的增加,大數法則開始發揮作用,相互寶成員的重疾發生率會開始接近社會平均水平。不過,由於相互寶成員結構更年輕,它的重疾發病率會低於社會平均水平。”該負責人補充道。
管理費是否合理
眾所周知,在相互寶成員每期的分攤金額中還包括著8%的管理費,為何是8%?對此,相互寶方面解釋稱,收取的8%管理費完全用於案件調查、產品運營、技術等工作,目前還無法覆蓋成本。後續將會通過技術的運用降低運行成本,而目前的8%是互助行業比較通行的管理費標準。
相比保險公司,網絡互助的管理費用還相對比較低。今年5月原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在某論壇上介紹稱,相關數據表明非壽險公司管理費用將近40%,人身險公司管理費用將近20%,有的是19%或者17%。
不過,值得深思的是,網絡互助平台是否存可持續性?對此,王向楠分析,網絡互助的持續性風險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網絡互助是“現收現付”,目前參與成員整體偏年輕、發病率低,且參加人數處於快速增長期,使得成員分攤的金額較低。但是,該趨勢會隨時間推移而逐步改變,今後分攤的金額較之購買保險很可能並無優勢。
原因在於,網絡互助較保險節省的主要是營銷費用和參保時的體檢等費用,但其各類嚴重的逆向選擇造成的成本可能超過所節省的費用;同時網絡互助不容易提供保險公司所提供的綜合性的健康保險服務和衍生的健康管理服務;而包括健康、財務等方面在內的風險管理,保險機制較之救助機制更有效率。
“另一方面,如果網絡互助計劃在消費者信息管理和資金管理上出現大問題,可能被取締或併入其他救助計劃。”王向楠補充道。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李皓潔/文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