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兵買馬央行數字貨幣讀秒
對於數字貨幣這一新生事物,央行一直秉持謹慎態度,但在貨幣形態重大革命之際,央行正在加快研發進展。8月10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表示,從2014年至今,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即將“呼之欲出” ,在運營架構方面,將採取“雙層運營體系”。此外,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旗下公司也正在積極招納技術良才。
採用雙層運營體系
單層運營體係是指央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雙層運營體系”則是指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穆長春認為,雙層運營體系首先是符合中國的國情,並且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以及金融脫媒的問題。穆長春總結道,“央行做上層,商業銀行做第二層,這種雙重投放體系適合我們的國情。既能利用現有資源調動商業銀行積極性,也能夠順利提升數字貨幣的接受程度”。
雙層運營體係不會改變流通中貨幣債權債務關係,穆長春提到,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需要向央行全額、100%繳納準備金,央行數字貨幣依然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具有無限法償性。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研發的法定數字貨幣主要目的是實現M0替代。穆長春解釋道:“用央行數字貨幣再去做一次M1、M2的替代,無助於提高支付效率,且會對現有的系統和資源造成巨大浪費。相比之下,現有的M0容易匿名偽造,存在用於洗錢等風險。另外電子支付工具,比如銀行卡和互聯網支付,基於現有銀行賬戶緊耦合的模式,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又不能完全滿足。所以電子支付工具無法完全替代M0。特別是在賬戶服務和通信網絡覆蓋不佳的地區,民眾對於現鈔依賴程度還是比較高的。所以我們DC/EP的設計,保持了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特徵,也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現鈔比較好的工具。”
技術實現方面,對於是否採用區塊鏈技術,穆長春介紹,採用純區塊鏈架構無法實現零售所要求的高並發性能,所以決定央行層面應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就是不一定依賴某一種技術路線。
對清算機構或造成衝擊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的進程已經持續了五年,但資深金融分析師肖磊指出,去年是大力加速的一年。“央行受到一些外力影響,在過去一年加班加點研發數字貨幣。”去年6月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個月內公佈了4項專利申報,而截止到去年9月,央行共申請了49項法定數字貨幣專利。
在分析人士看來,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和落地將對現有清算機構造成一定的衝擊。CF40常務理事、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邵伏軍直言,“銀聯作為支付清算機構,我們真正關心數字貨幣出現後,數字貨幣得到大量運用,支付清算機構還在不在?將扮演什麼角色?”
易觀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也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研究對現有的體系會進行一定的補充和完善,但同時技術的深入研究和落地會對清算機構造成一定衝擊。“原有的支付與清算機構強相關的關係被新技術打破,這導致清算機構在中間的作用可能就沒有那麼高了”,王蓬博說道。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數字貨幣將採取雙層運營體系,在這個體系下也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在央行、商業銀行雙層投放體系下,區塊鏈覆蓋數字貨幣的發行以及流通的全過程,整個交易的轉結由區塊鍊網絡協議直接完成。這將摒棄支付清算機構,同時轉結的支付機構也被邊緣化。另一種情況是,在雙層運營體系中,代理髮行機構發行數字貨幣設置自己的標識,支付清算機構對現有的網絡進行改造以支持數字貨幣的轉結清算,通過向央行繳納準備金獲得數字貨幣的發行量,發行的數字貨幣成為代理投放機構的負債。這種情況類似於現有的銀行賬戶體系中,多一個數字貨幣的賬戶。”邵伏軍說道。
邵伏軍提出,“雙層運營體系需建立一個連接各家銀行數字貨幣支付轉結的區塊鍊網絡,這時數字貨幣賬戶發生跨行交易,支付清算機構可以對發行機構最終使用者結算金額進行記錄,而轉結清算機構能夠發揮作用,在裡面能夠找到角色”。
招兵買馬
對於數字貨幣研發機構,穆長春提到,這是市場競爭選優的過程。“目前我們是屬於一個賽馬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DC/EP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就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就最終會跑贏比賽。”
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旗下公司——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正積極招兵買馬。
據悉,以開展數字貨幣研究、促進金融事業發展為宗旨的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在2018年出資200萬元設立了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而這是目前唯一一家由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全資控股的金融科技技術開發公司。
據拉勾網招聘信息顯示,8月9日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公佈了31個在招崗位,其中,該公司正在以30k-60k的薪資水平招聘區塊鏈研發工程師和研究員。
而來自拉勾網的HR告訴記者,“區塊鏈目前的招聘薪資25k-45k是正常範圍,通常能達到13-16薪,看應用要求和麵試導向會在現有的基礎上進行調整”。對於深圳金融科技研究院開出的薪酬水平,該HR表示,是在正常範圍內。
據天眼查公開資料顯示,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8年6月15日,法定代表人為李紅崗。據央行主管媒體《金融時報》2018年5月21日的報導,彼時李紅崗的職務為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運營總監。此外,該公司在今年4月18日對負責人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了變更。變更之前,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和總經理為黃烈明。
在開展日常業務之餘,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還對外投資了長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據天眼查信息顯示,長三角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位於江蘇省蘇州市,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該公司的主要人員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資料顯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狄剛,而狄剛目前是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副所長;該公司監事為黃烈明,正是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此前的法定代表人。
分析人士表示,此時積極招聘人才可能是為了盡快實現研究成果的落地。但仍需注意相關風險,國盛證券區塊鏈研究所宋嘉吉此前在報告中指出,仍有可能面臨區塊鏈技術發展不達預期以及監管政策改變兩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