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布指導意見:電商“二選一”或將終結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平台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要加大政策引導、支持和保障力度,著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政策措施,並指出,要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制定出台網絡交易監督管理有關規定,依法查處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嚴禁平台單邊簽訂排他性服務提供合同,保障平台經濟相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該項措施將由市場監管總局負責落實。
對此,有專業人士分析表示:隨著該《意見》出台,愈演愈烈的電商“二選一”亂象將得到有效遏制。
“競爭雷達”覆蓋數十萬商家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9年上半年,網絡零售同比增長達21.6%,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攀升至19.6%。隨著新模式、新業態的湧現,電商對於經濟的拉動效應進一步凸顯。
但另一方面,隨著行業競爭加劇,部分電商平台持續利用既有優勢採取壟斷措施,致使商家、消費者蒙受重大損失,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新華社5月31日報導,今年618前夕,為實施更為徹底的“二選一”,有平台打造了“競爭雷達”,對全網近似商品進行全盤“掃描”,覆蓋商家數以十萬計。
據不完全統計,期間,至少有數十家知名品牌發表官方聲明,表示將退出新晉電商平台,只在某電商平台銷售商品。與之對應的是,知名電器品牌格蘭仕數次發聲譴責“二選一”行為,並表示,因遭遇搜索屏蔽、商品限流等“制裁”,企業於某電商平台的銷量趨於停滯,造成重大損失。
對此,有電商專業人士分析認為:配合發表官方聲明、階段性下架熱門商品等行為,是品牌方面臨“二選一”重壓下的自保方式之一。品牌商都希望多渠道發展,不希望成為壟斷平台的棋子,因此往往只發聲明不關店。而實施平台則會將品牌商的聲明進行廣泛傳播,從輿情端有效打擊競爭對手。
上述人士進一步指出:只有知名品牌商才具備協商的能力,更多中小品牌商則只能接受壟斷。本輪“二選一”期間,營收損失數千萬、被迫大舉裁員的中小企業不在少數。
一家平台受益萬家企業受損
“二選一”是商業競爭的最初級手段,本質上是通過逼迫品牌只能選擇單一渠道,來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此類壟斷行為的最終目的,是獲得更多利潤,這些成本最終由消費者買單。
互聯網被認為建立了開放、平等的新商業環境,“二選一”則無疑象徵著封閉和倒退。相較商業模式創新、技術創新、組織變革等方式,“二選一”更為簡單,一旦基於支配壟斷市場地位的手段取得成效,平台就會反複使用。但另一方面,長期以往,企業也將失去創新的動力,只能通過“不斷向品牌商收取更高費用”來實現自身增長。
雖然已經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但大規模的“二選一”仍在延續。近期,又有多家知名品牌先後發表聲明,稱將終止與某新晉電商平台的合作。
對此,上述行業人士表示:由於618“二選一”沒有達成既定的“殲滅”目標,實施平台正計劃採取更為激烈的措施,本輪“二選一”預計將延續至“雙十一”週期。
發表聲明的品牌中,不乏一批年營收百億級別的領軍國民企業。這些企業的發展重心是如何引領行業、成為具國際影響力的中國品牌,如今卻被迫將主要力量投入毫無意義的“拉鋸戰”。顯然,部分具壟斷優勢的電商平台,已經成了中國品牌成長的攔路虎。
不論是品牌商還是消費者,都擁有自主選擇的權利。“二選一”不僅嚴重侵蝕、損害了中國企業和消費者的權益,更直接違反了包括《電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在內的多項法律法規。
品牌商的困境,正引發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胡云騰曾特別指出:某些電商主體利用自身優勢地位,濫用市場優勢力量,強迫商家進行“二選一”的案例,此類行為有違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理念,需要通過裁判予以規範,維護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
國務院辦公廳此次印發的《意見》,更是明確指出要“依法查處互聯網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
相信隨著《意見》的出台與實施,“二選一”這類“一家平台受益、萬家企業受損”的壟斷與倒退行為,將逐漸退出歷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