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身份證號兩元可買個人隱私洩露幾時休?
公民個人信息洩露事件已屢見不鮮,近日,演員王一博稱自己的個人信息被洩露,遭到瘋狂騷擾,此類話題再次引發關注。購買明星私人信息除了能夠滿足粉絲的獵奇心理外,粉絲可以根據這些信息掌握明星的行程,甚至可以訂到與偶像鄰座的機票,入住偶像所下榻的酒店以達到追星的目的,因此粉絲經濟也助推了販賣明星信息的非法產業鏈。對此律師表示,這種行為已經涉嫌觸犯刑律中有關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內容。
根據“黃牛”提供的明星信息,記者查詢到了該明星預訂的航班行程。網絡截圖
“黃牛”向記者提供的明星信息。網絡截圖
網上售賣的某明星個人信息。網絡截圖
近日,演員王一博發微博稱自己電話號碼被洩露,遭到粉絲瘋狂騷擾,並貼出電話來電記錄,引發公眾關注。
實際上,明星藝人信息洩露已經不是第一次。記者調查發現,明星的各種個人信息在微博、微信、閒魚等渠道被明碼標價公開售賣,這些信息價格低廉,從幾塊錢到100元不等,500元能夠打包購買上百位明星的信息。
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潘翔律師表示,粉絲經濟助推了販賣明星信息的非法產業鏈,“黃牛”違法售賣明星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藝人遭遇電話轟炸
8月3日晚上10時許,演員王一博發布微博稱,因自己手機號被洩露,自己的生活受到了嚴重影響,呼籲粉絲不要再去打他的電話。
記者從王一博發布的截圖中註意到,從8點09分到8點15分,6分鐘內有4個電話進來。另一張截圖顯示,王一博的未接電話有194個。“別再打我電話了,也別再去買我的號碼了”。王一博在微博中說。
微博一經發出迅速引發公眾注意。截至8月4日晚間,該微博已經被累計評論36萬。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心疼藝人,呼籲抵制干擾藝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同時也有不少網友發問,“明星的信息真的能買到嗎?”
在微博輸入“明星姓名+具體信息”的方式搜索,很容易就尋找到刷屏招攬生意的“黃牛”。
為了規避風險,這些黃牛大多選擇微信交易。“微博只是用來引流的”。其中一位“黃牛”說。
資深追星族小穎(化名)告訴記者,明星信息的買賣在粉絲圈內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而且成本並不高,“如果你想對愛豆(偶像)接送機,那就買他的航班號或者身份證號一查就知道。但是一般不會直接給愛豆(偶像)打電話,這種做法太激進了。”
記者調查發現,售賣明星信息的“黃牛”無孔不入,從航班、酒店、通告到音樂遊戲賬號、手機號、身份證號乃至戶籍,明星信息被明碼標價出售。這些信息價格低廉,從幾塊錢到100元不等,500元能夠打包購買上百位明星信息。
明星身份證信息可打包出售
除了微博,在閒魚上也有不少售賣明星信息的“黃牛”。他們打著“相遇 相思 相見”的噱頭,滾動發佈著多位明星的航班動態、手機號、微信等信息。
所有的信息均以縮寫代指,如sfz(身份證)、hb(航班)、sjh(手機號)、hj(戶籍),一位“黃牛”告訴記者這樣主要是為了規避風險,防止被平台封號。
記者隨機諮詢三位“黃牛”後發現,明星的身份證的價格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記者隨機詢問了多名當紅明星的身份證信息,黃牛表示打包售價100元。“500元買到上百位明星的身份證號”。
“買身份證號其實是為了獲得航班信息。粉絲可以在機場查詢系統直接搜到明星的乘坐的航班、起飛時間等信息,如果明星已經值機,還可以拿到他的座位號。這樣你不僅可以送機,還可以買與明星相鄰的座位。”小穎說。她曾經用這個辦法購買了不少藝人的身份信息,並成功跟自己的偶像“肩並肩”地坐到了一起。
為了進一步核實出售明星信息的真實性,記者先後查詢了王源、易烊千璽、王俊凱三位藝人的身份證信息。隨後在機場值機平台輸入後,果然查到了其中兩位有行程安排的航班信息。
一位“黃牛”告訴記者,如果直接購買明星的航班信息每次只需要10元。
除了“黃牛”,在明星信息地下售賣鏈條中,還有一個名為“敲機子”的特殊群體。“如果你來不及去機場就可以找他們代為查詢,然後發給你,每次只需要5塊錢。”小穎說。
明星手機號碼30元一條
可售賣的明星藝人個人信息“十分豐富”,除了手機號、身份證號之外,明星遊戲賬號、戶籍、入住的酒店也是售賣的熱門信息。
記者聯繫到的另一位“黃牛”稱,其所售賣的藝人手機號均綁定了支付寶或者微信,真實可靠,30元一條。黃牛隨後提供了一名藝人的電話號碼,隨後通過支付寶驗證屬實。
同時,該“黃牛”還售賣有朱一龍、羅云熙、王鶴隸等近10位藝人的手機號碼、QQ號等。
微信上一位“黃牛”向記者介紹,除了手機號碼,他手裡還有部分藝人的遊戲賬號和戶籍信息。隨後對方發來了易烊千璽的王者榮耀賬號和肖戰的絕地求生賬號。
在一位賣家的標價中,吳亦凡的戶籍信息只需要50元。
對方給記者發來的戶籍照片顯示,照片右上方為吳亦凡的素顏證件照,這張照片不僅包括吳亦凡的原名、身份證號、籍貫、家庭地址、文化程度,還包括他婚姻狀況和兵役狀況。
“酒店信息也是大家買得比較多的。”上個月,小穎和朋友通過“黃牛”順利地購買到了藝人周震南在長沙下榻的某家酒店信息,並提前趕到蹲守,最終在周震南進出酒店期間“偶遇”成功。
“這些黃牛賣的信息基本上都是真的,因為一旦賣過一次假的,就沒人再來找你買了。”小穎說。
這些私人信息是哪裡來的?一位“黃牛”告訴記者,自己也是從上家那裡拿到的,且招收代理,“代理費100元,拿貨很便宜”。
■ 律師說法
提供明星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公民個人信息洩露的事件已屢見不鮮,有關部門也對此加以嚴厲打擊。根據新京報此前相關報導,公民個人細信息洩露有的是相關數據管理人員“監守自盜”,有的則是一些網絡黑客通過各種“黑客手段”盜取數據。有的黑客或將數據發佈在網站上“炫技”,有的則出售販賣。這些數據來源則是一些個人信息蒐集單位,涉及教育、醫療等各個方面。
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深圳國際仲裁院仲裁員潘翔表示,明星的個人信息往往來源於機票銷售代理、酒店等公共服務單位或者此類單位的網絡運營平台,粉絲經濟也助推了販賣明星信息的非法產業鏈。明星藝人的身份信息、電話號碼、家庭地址、家庭成員情況、航班出行信息等均屬於法律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
潘翔介紹,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明星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涉嫌《刑法》規定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提供前述信息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5000條以上,或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情況,均屬於“情節嚴重”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