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法定婚齡降至男20女18#話題引爆熱搜你怎麼看?
一條“應適當降低法定婚齡”的學者建議引發網友熱議,#建議法定婚齡降至男20女18#話題登上微博熱搜,截至11:30,話題閱讀量達3474.8萬。長江日報記者註意到,降低法定婚齡的討論已經不是第一次上微博熱搜。婚姻是人生大事,也是重要的公共議題,建議降低婚齡的消息又一次引爆輿論。
山東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麗萍在光明日報發表署名文章稱,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中對法定婚齡的規定依然過高,應當適當降低,建議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0周歲,女不得早於18周歲”。
據了解,法定婚齡是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目前,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中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延續了婚姻法的規定。
王麗萍認為,在確定婚姻年齡時,應當尊重人的自然成長規律和生理、心理髮展規律,考慮男女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點。一般而言,女性在18歲左右、男性在20歲左右,身體發育基本成熟,並能夠理解婚姻的社會意義和法律意義。社會因素,即當事人所在國家、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人口等的發展需求。以人口為例,降低法定婚齡可以縮短人口生產的周期,有利於促進人口數量的增長;而提高法定婚齡,則可以延長人口生產的周期,有利於控制人口數量的增長。
王麗萍認為,在我國當前發展情形下,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婚齡已不適應我國國情,應當適當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我國關於法定婚齡的規定偏高;第二,降低法定婚齡,是我國目前人口政策的需要;第三,降低法定婚齡,有利於改變目前初婚初育年齡偏高的現象;第四,現實生活中,存在男女雙方因未達法定婚齡、不能辦理結婚登記而同居生活、生育子女的現象。
網友:不是不結,是結不起
這一觀點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直言,這是在“催婚”。
有網友直接反對,這麼做“很不合適”,認為很多人是“衝動結婚”。
也有網友提出了質疑,覺得這個建議“很沒必要”……
也有網友持不同看法,認為這個建議是“賦予人們更多自由選擇的權利”。
這個建議並不是第一次提出
《婚姻法》上一次修改,是在2001年。隨著人口形勢的變化和“全面二孩”的推行,“降低婚姻年齡”,的確有深入討論的必要。近兩年的全國兩會上,都有代表委員提出類似建議。
今年6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有委員也提出了類似建議:適當下調法定結婚年齡,由現行男22周歲、女20周歲調整為男18周歲、女18周歲,以此調節婚姻人數下降和老齡化上升的趨勢。此消息發布後,迅速登上微博熱搜榜,閱讀量高達2.8億。
群眾聲音:反對意見佔上風。在人民日報針對此話題發起的調查顯示,82.8%的調查者對此建議持反對意見,呈現壓倒性優勢。截至6月28日11時,已有近15萬人參與調查。
現實:中國結婚率“五連降”
據國家統計局和民政部的數據顯示,自2013年開始,全國結婚率逐年下降:從9.9‰到9.6‰、9‰、8.3‰、7.7‰,到2018年只有7.2‰,且經濟越發達地區結婚率越低。
顯然,在年輕人看來,當代社會中,婚姻已經不是生活中的“必需品”,很多人更加享受單身生活的狀態。與此同時,也有專家對年輕人結婚意願下降帶來的負面影響產生擔憂。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認為,從提高生育率的角度,還是要拿出辦法來促進年輕人結婚、生育。
也有數據顯示,中國法定婚齡明顯偏高。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認為,合法結婚年齡不應低於15歲。從世界各國、地區的法定婚齡來看,中國男22周歲、女20周歲的法定婚齡確實有點偏高。
中國青年報有文章指出:下調婚齡有其“賦權”的積極意義。婚姻權是一項基本民事權利。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理應有權利選擇婚與不婚。降低法定婚齡,有利於落實基本民事權利,為“成年”賦予更豐富的內涵。當代年輕人身心成熟較早,有能力就婚姻大事作出理性決定。
個別農村偏遠地區長期存在低齡結婚的現象,而現在的法定婚齡並沒有對此起到太大的約束作用。修改法定婚齡,推動此類事實婚姻合法化,從而更好地維護婚姻當事人權利,掌握更準確的社會信息,捍衛法律的權威。
總之,法定結婚年齡降到18周歲,這不是一個“雷人”的建議,不該直接嘲諷和反對。相反,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討和研究的社會課題,應當好好深思。
部分資料來源:光明日報、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