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Galaxy S10自燃手機機主起訴廠商8月19日將開庭索賠1元
澎湃新聞從三星S10自燃手機機主霍先生處獲悉,他剛收到了法院的開庭傳票,其起訴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下簡稱“惠州三星”)一案,將於8月19日上午開庭審理。
據澎湃新聞7月1日報導,在新疆烏魯木齊工作的霍先生於5月26日,在京東商城購買了一款“ 三星 Galaxy S10” 手機,收到貨的次日,手機在充電時發生自燃損毀。之後,手機已郵寄給三星方面進行檢測。
霍先生向澎湃新聞表示,截至8月3日,三星方面尚未就此向他作出回复。
今年7月2日,霍先生收到來自京東商城的全額手機退款。同日,他向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
據霍先生提供的民事起訴狀,霍先生擬向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惠州三星電子有限公司(下稱惠州三星)在15日內向原告提供完整(手機)檢測報告,並進行合理解釋;判令被告就其生產有缺陷甚至嚴重安全隱患的手機、未及時履行售後義務等違法行為向原告公開致歉,公開致歉渠道可在其官方網站、官方微博或微信公眾平台公佈,並向原告支付賠償金人民幣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