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號轉網管理辦法草案出爐:用戶需同時滿足5項條件
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服務,須先向當前簽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簡稱“攜出方”)查詢號碼是否滿足攜轉條件,用戶需同時滿足5項條件才能辦理。據工信部網站7月31日消息,工信部目前已形成了《攜號轉網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辦法中規定,用戶辦理攜號轉網要同時滿足5項條件,且有5項注意事項。
辦法規定,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服務,須先向當前簽約的電信業務經營者(簡稱“攜出方”)查詢號碼是否滿足攜轉條件。用戶需同時滿足5項條件才能辦理,條件具體為:
(一)申請攜號轉網的號碼已在攜出方辦理真實身份信息登記;
(二)申請攜號轉網的號碼處於正常使用狀態(非掛失、停機等);
(三)與攜出方結清申請攜號轉網號碼的已出賬電信費用,如有未出賬的電信費用(如國際漫遊費用等),與攜出方已約定繳費時間和方式;
(四)申請攜號轉網的號碼與攜出方無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或已解除在網期限限制;
(五)申請攜號轉網的號碼入網已滿120日(自然日,下同)。
辦法還規定,攜入方應當明確告知用戶5條注意事項,這些都是用戶在辦理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因技術與設備等差異,用戶可能需要更換終端;
(二)用戶啟用新卡的時間點及網絡切換期間可能會短時間影響正常通信;
(三)需與攜出方結清申請攜號轉網時未出賬的費用;
(四)需及時將攜號轉網事宜告知號碼相關的服務提供者;
(五)其他應當告知的事項。
本草案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8月14日。今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年底前在全國實行攜號轉網。兩個月後的5月14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推動網絡提速降費,要求11月底前在全國全面實施“攜號轉網”,深入做好準備工作。現在距離李克強總理提出的截止日期只剩下4個月時間,本草案的出爐也意味著離攜號轉網服務的正式面世更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