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企業洩露個人信息或將被列入信用“黑名單”
中國國家發改委8月1日披露的一份文件顯示,未來,如果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出現違法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人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將有可能被列入信用“黑名單”。中國國家發改委1日發布了其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於加強和規范運輸物流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該意見顯示,運輸物流行業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在快遞領域按照相關規定被認定為嚴重失信的,應按照規定程序列入“黑名單”。
意見列出了快遞企業會觸發“失信懲戒”的行為明細。
如,在申請快遞業務經營許可過程中,申請人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寄遞禁止寄遞物品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引發惡劣社會影響的。
在備受關注的個人信息安全領域,意見為快遞企業劃出三條“紅線”:
一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
二是洩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
三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意見指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存在以上行為之一,嚴重危害個人信息安全的會被列入“黑名單”。
此外,快遞企業未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或者企業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企業因服務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引發惡劣社會影響的情形,同樣會觸發信用懲戒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