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閃回應竊取通訊錄事件:近半投訴者是騰訊員工或家屬
今日多閃官方公眾號發文說明此前“多閃用戶”批量投訴多閃竊取用戶通訊錄事件疑似為虛假投訴,其中大多數投訴者疑似根本沒有註冊過多閃,而其中近半投訴的“多閃用戶”則是該著名互聯網公司員工或員工家屬。
2019年3月29日,多閃收到一起有關部門轉來的深圳用戶集體投訴案件。14名深圳“多閃用戶”稱,在多閃的“可能認識的人”欄目中,系統推薦的一些用戶,與微信好友頭像、暱稱一致,故用戶懷疑“多閃”竊取了用戶微信通訊錄及手機通訊錄。
對此,多閃在聲明中表示,由於抖音已被微信封禁了超過一年,多閃在誕生當日就被微信封禁,從技術上,多閃根本無法獲取微信通訊錄。而手機通訊錄是系統級權限,用戶不授權,APP從技術上不可能獲取。
另外,多閃在文中暗示此次虛假投訴的的“組織者”為騰訊。文章稱,經調查,發現此次“多閃用戶”批量投訴事件,疑似是深圳某著名互聯網公司為製造事端而組織的虛假投訴,其中大多數投訴者疑似根本沒有註冊過多閃,而其中近半投訴的“多閃用戶”則是該著名互聯網公司員工或員工家屬。
以下為多閃官方公眾號情況說明原文:
關於某著名互聯網公司涉嫌偽造“集體投訴”的情況說明
2019年3月29日,多閃收到一起有關部門轉來的深圳用戶集體投訴案件。14名深圳“多閃用戶”稱,在多閃的“可能認識的人”欄目中,系統推薦的一些用戶,與微信好友頭像、暱稱一致,故用戶懷疑“多閃”竊取了用戶微信通訊錄及手機通訊錄。
由於抖音已被微信封禁了超過一年,多閃在誕生當日就被微信封禁,從技術上,多閃根本無法獲取微信通訊錄。而手機通訊錄是系統級權限,用戶不授權,APP從技術上不可能獲取。因此,接到相關部門轉來的“多閃用戶”集體投訴信息後,我們高度重視,立即啟動了向這14名“多閃用戶”解釋的工作。
經過溝通調查,我們發現此次“多閃用戶”批量投訴事件,疑似是深圳某著名互聯網公司為製造事端而組織的虛假投訴,其中大多數投訴者疑似根本沒有註冊過多閃,而其中近半投訴的“多閃用戶”則是該著名互聯網公司員工或員工家屬。
現將事實列明如下:
1.一位未開通多閃的用戶表示“算了”,其他用戶或者聯繫不上,或者不反饋具體問題
多閃客服依照有關規定聯繫了14名投訴者。
其中,有6人電話撥打三次均無法接通;
有4人在了解為多閃來電後,立即掛斷電話,有2人在確認身份後,以“忙”、“開會”為由掛斷;
僅2人向我們描述了問題,一人表示“算了,不投訴了”,另一人在回答是否繼續投訴時,表示“隨便”。
為了進一步和用戶積極溝通,我們再次聯繫了其中的9位用戶,只有一位電話接通,但其拒絕深入溝通,隨後在其承諾可溝通的另一時間內,我們再次撥打,仍無人接聽。
最令人疑惑的是,上述表示“算了,不投訴了”的多閃用戶,稱自己是抖音登錄多閃後,發現存在微信好友隱私問題。但經後台查詢,其提供的抖音賬號並未開通多閃。
2.近三分之二投訴用戶所留手機號未註冊多閃,也未提供自己的多閃賬號
用戶投訴的是多閃侵犯隱私的問題。但令人疑惑的是,其中絕大多數的投訴者,疑似根本沒有註冊多閃APP。
由於未能與用戶取得有效溝通,我們嘗試查詢了解相關用戶是否有後台投訴記錄,試圖了解具體問題。但我們發現,14人中有10名“投訴”所留下手機號碼沒有對應的多閃賬號,也並未查到相關賬號註銷記錄。
多閃是一款社交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戶必須使用手機號註冊才能正常使用。但一方面,用戶在相關部門所留投訴電話並未註冊多閃,另一方面,主動和用戶聯繫也未能順利溝通,因此,我們無法了解用戶遭遇的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3.投訴用戶集中在深圳,多位用戶投訴話語高度一致
多閃並未針對深圳市開發專門版本,也並未在深圳市特意進行市場活動。但目前類似投訴,只在深圳市集中出現。
相關部門轉來的投訴詳單顯示,多位用戶的投訴話語、字句高度一致。
14位投訴者中,有4位稱是在和朋友吃飯時,無意間發現“多閃推薦微信好友”。有3位投訴者表示,和朋友吃飯時發現“多閃推薦微信好友”後,“瞬間讓我們都吃驚了”,“這是什麼黑科技”,“如此的不安全”,等相關字句表述完全一致。
4.近半投訴者為深圳某著名互聯網公司員工或家屬
為了解這些“多閃用戶”在產品使用中,到底出現了什麼問題,我們通過長期的實地走訪、調查,與多名核心知情人溝通,發現這些投訴者都與深圳某著名互聯網公司有關。14名投訴人中,我們調查確認有6人為上述深圳互聯網公司關係人,其中4人更直接供職於該公司。
“投訴用戶”王某某、陳某某、張某為上述深圳著名互聯網公司保安;
“投訴用戶”範某某為上述深圳著名互聯網公司客服;
“投訴用戶”黃某某與上述深圳著名互聯網公司客服於某某系情侶關係;
“投訴用戶”胡某,與上述深圳互聯網公司員工何某某系夫妻關係,何某某在該公司負責處理用戶投訴。
5.三名投訴者直言是受人所託
經過多次反复嘗試,我們與投訴者中的程某某、吳某某、陳某建立起溝通。
這三名投訴者係長沙某高校學生。程某某、吳某某表示,投訴多閃並非她們的意願。陳某本人主動告知,此2人並不知情,系她代替進行的投訴。而這麼做的原因,在溝通中,陳某明確表示:“我的本意也並不是想投訴你們,我是幫別人弄的,是幫忙,但我不能說是誰讓我做的。”
與陳某經過長期溝通後,她反复表示是受人所託進行的投訴,具體要問她在深圳工作的姐夫黃某。黃某也是14名投訴的“多閃用戶”之一。
綜上,根據我們調查取證的情況,此次所謂“多閃用戶”在深圳對多閃的集體投訴事件,極有可能是深圳某互聯網巨頭公司操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此,我們已經做了相關證據保全,並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以及保留進一步採取法律手段的權利。
多閃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