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EU裁定使用Facebook Like按鈕的網站對用戶數據負責
歐盟法院(CJEU)已經裁定,託管Facebook Like按鈕的網站可能需要承擔將數據傳輸到Facebook的責任。雖然法院表示第三方網站不能對數據傳輸後Facebook進行的數據處理負責,但絕對有責任通過Like按鈕促進數據的收集和傳輸。
德國消費者協會Verbraucherzentrale NRW起訴德國零售商Fashion ID,通過其網站上的Facebook Like按鈕起訴它在數據保護上的缺失。在德國法院要求就此官司提供指導後,歐洲法院報告了其決定。
在有關此事的聲明中,法院表示,在這種情況下,網站運營商Fashion ID從用戶那裡獲取內容時,必須讓他們知道它正在收集數據並將其傳輸到Facebook。此外,法院表示,“網站的運營商和社交插件的提供者必須通過收集和傳輸個人數據來追求合法利益,同時在這方面證明這些操作是合理的。”
對於想要在Facebook等大型科技公司面前保留隱私的最終用戶而言,法院的裁決是一個巨大勝利。很明顯,Facebook被要求停止跟踪用戶。之前,電子前線基金會的隱私Badger插件阻止了Facebook Like按鈕,這種插件在Firefox和Chrome上安裝了大約140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