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廢止四個關於軟考證書登記的文件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要求,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根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組織開展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擬對《關於組織開展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信辦人〔2004〕47號)等四個文件予以廢止。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廢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工信廳人〔2019〕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為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我部決定廢止以下文件:
一、信息產業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登記工作的通知》(信辦人〔2004〕47號)。
二、信息產業部辦公廳《關於組織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持有者接受繼續教育或參加業務技術培訓的通知》(信辦人〔2004〕48號)。
三、信息產業部人事司《關於印發全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大綱的通知》(信人函〔2005〕66號)。
四、信息產業部人事司《關於印發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登記以及繼續教育工作實施細則的函》(信人函〔2005〕156號)。
特此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