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失去對暴風智能實控權仍有全年淨資產為負風險
暴風集團不僅創始人馮鑫涉嫌犯罪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還失去了對暴風智能的實際控制權。7月28日,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00431,暴風集團)發布《關於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將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稱,該公司的控制子公司深圳暴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智能”)將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當天,暴風集團公司披露了《關於放棄優先認購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稱,此次交易完成後,暴風智能董事會由5 名董事組成,其中公司委派2 名。公司持有暴風智能的股權比例仍為22.5997%。
7月19 日,公司與暴風控股有限公司簽署《解除一致行動協議》,雙方同意解除原於2015 年7 月6 日簽署的《一致行動協議》,解除在暴風智能採取一致行動的約定。
上述公告稱,暴風集團近日收到深圳風迷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撤銷董事提名權委託通知函》,風迷投資撤銷公司在暴風智能董事會1 名董事提名權。公司同意風迷投資撤銷該委託,不再行使風迷投資對暴風智能的1 名董事提名權。因上述情況,公司將失去對暴風智能的相關經營活動的主導作用,將喪失對暴風智能的實際控制權。因此,暴風智能將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暴風集團稱,在業務方面,結合目前公司與暴風智能經營計劃,不存在近期直接導致公司與暴風智能的合作模式發生根本變化。本次事項完成之後暴風智能產生的淨利潤及現金流量將不再納入合併範圍,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但上市公司仍存在經審計後2019年全年淨資產為負的風險。
附: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將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制子公司深圳暴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暴風智能”)將不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將不再納入合併範圍的原因
2019 年7 月28 日,公司披露了《關於放棄優先認購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此次交易完成後,暴風智能董事會由5 名董事組成,其中公司委派2 名。公司持有暴風智能的股權比例仍為22.5997%。
2019 年7 月19 日,公司與暴風控股有限公司簽署《解除一致行動協議》,雙方同意解除原於2015 年7 月6 日簽署的《一致行動協議》,解除在暴風智能採取一致行動的約定。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風迷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撤銷董事提名權委託通知函》,風迷投資撤銷公司在暴風智能董事會1 名董事提名權。公司同意風迷投資撤銷該委託,不再行使風迷投資對暴風智能的1 名董事提名權。
因上述情況,公司將失去對暴風智能的相關經營活動的主導作用,將喪失對暴風智能的實際控制權。因此,暴風智能將不納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在業務方面,結合目前公司與暴風智能經營計劃,不存在近期直接導致公司與暴風智能的合作模式發生根本變化。
本次事項完成之後暴風智能產生的淨利潤及現金流量將不再納入合併範圍,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但上市公司仍存在經審計後2019年全年淨資產為負的風險。
本次變更前後上市公司主要財務指標如下表所示:
三、變更時間
本次合併範圍變更自股東大會審議《關於放棄優先認購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通過之日起執行。
四、風險提示
公司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請廣大投資者理性
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股權轉讓協議》;
2、《解除一致行動協議》;
3、《深圳暴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
4、《撤銷董事提名權委託通知函》;
5、《確認函》。
特此公告。
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 年7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