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騎手維權困難重重:1天兩事故半年5人死亡
“一天兩起事故,半年五人死亡”,上海市交警總隊公佈的數據背後,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調查發現,由於缺乏相應保障,事故發生後,騎手特別是“零工”騎手的維權困難重重。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索查看外賣騎手交通事故案件時,事故中外賣騎手負責的佔大多數;在案件審理時,賠付傷者的主體往往互相推諉;判決結果中,外賣騎手本人賠付、保險公司賠付、派遣公司等賠付的情況都存在。
Alpha(阿爾法)法律智能操作系統中,以“美團騎手”為關鍵詞得到的數據圖表。2016年到2018年,案件數量逐年上升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近幾年來審理了多起涉外賣交通事故案件,其中外賣騎手負全責和主要責任的佔八成以上,但因外賣行業牽涉主體較多,法律不明晰以及監管缺位等因素,導致傷者救濟面臨較大困難。
該院3月審理的一起案件中,外賣騎手將行人王媛(化名)撞傷後逃逸,王媛兩處骨折,被鑑定為3級傷殘,僅住院醫療費就超過6萬元。事後王媛上訴時,根據交警支隊提供的監控,認定蜂鳥公司員工承擔全部責任。
但蜂鳥眾包的開發商拉扎斯公司卻辯稱,不能僅憑視頻資料中的“餓了麼”制服就認定是被告公司員工,“市面上很多人私自從網上購買’餓了麼’制服,騎手可能是惡意仿冒蜂鳥配送人員”,並認為該騎手即使是蜂鳥員工,肇事時也不一定是職務行為,因此肇事騎手應承擔全部責任。
最後,由於拉扎斯公司未能提供證據,法院判拉扎斯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共22萬餘元。
但在甘肅發生的另一起騎手導致行人受傷的案件中,某平台外賣部並未派代表出席,其餘被告也以諸多理由推脫責任。例如,與騎手存在勞務關係的第三方承包站點辯稱肇事騎手是兼職身份,公司與其屬於僱傭關係,因而只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不承擔替代責任。
與此同時,在一些外賣騎手受傷甚至死亡的案件中,賠付主體同樣並不明晰。
1月,西安發生一起美團騎手送餐途中猝死事件。法院裁定,送餐平台只是信息發布服務平台,而與騎手簽訂“眾包平台服務協議”的第三方科技公司也只是作為眾包平台各項電子服務的所有權人和運作權人,為已在眾包平台上註冊的商家、消費者、眾包員提供網絡信息服務,不參與實際商業行為和交易行為,並非勞務用工的主體,亦非勞務報酬的支付方。在平台上註冊並進行交易的商家和消費者才是實際的勞務用工方及勞務報酬支付方。
因而,在案件審理中認定該騎手與上述公司並不存在勞動關係,也駁回了騎手父母要求美團眾包平台以及第三方科技公司共同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的訴訟請求。
案由分析顯示90%以上為民事案件。(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並不一致的判決尺度,引發業內思考,但令人遺憾的是,目前針對騎手安全保障問題仍缺乏指導意見。
上海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究竟平台還有中間公司如何承擔責任,還沒有統一的標準。此前,上海曾有法院與相關部門、專家共同研討,考慮到多重因素,並沒有得出具體結論。現在傾向的意見是作為新興的產業,就業人口也很多,不出指導性的案例。
“缺乏必要的司法解釋,相關部門又疏於管理,事故越來越多,糾紛也會越來越多。”騎手的安全問題引起了甘肅優加律師事務所律師秦春城的關注。在他看來,這既是法律問題,也是管理問題。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法律層面釐清騎手與平台之間的關係具體是勞動關係、勞務關係還是承攬關係,並考慮後期風險承擔問題。
在現實生活中,不少騎手都會忽略勞動合同的簽訂,僅通過App上的《眾包服務平台協議》或線下的口頭協議來確定雙方之間的關係。
“這也讓商家鑽了空子,模糊了提供信息和提供配送服務之間的界限,在信息服務商和物流服務商兩個身份中偷換概念,打起擦邊球。”為此,秦春城建議有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一方面,現有主管部門要強化自身責任意識。另一方面,要成立新的管理部門或行業自律協會,對症下藥。
“法律更是要具備預見性和現實性。”秦春城同樣建議立法部門平衡社會利益,將騎手的保障問題納入立法計劃。他表示,只有立法先行、加強管理、加強行業自律、提高入職門檻,作為新興的互聯網的服務階層才能正常發展。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張娜娜法官則建議,綜合考慮行業模式特徵,重構用工關係認定標準。在職務行為或雇主責任的司法認定中,要充分考量多種因素。“不僅關注雙方之間的書面合同,還應關注企業對外送員是否有實際管理行為,並結合行業慣例,重構合法合理的僱傭關係認定標準,妥善處理騎手、商戶、派遣公司、物流公司以及外賣平台之間的責任分配問題。”
張娜娜還提出督促外賣配送平台設計合理業務模式,改變嚴苛配送效率條款。在她看來,不合理的送達效率條款讓一方私人主體獲益的同時,卻讓社會整體公共安全遭到威脅。
為此,她建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制定外賣送達的條款範本,限制規律條款,嚴禁外送員為“趕時間”而違反交通法規。同時設定處罰機制,並積極推進涉外賣行業協會的建立,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行業標準。
與此同時,提高外送員選任標準,強化外送員任職培訓成為行業共識。包括張娜娜、秦春城在內的多位受訪對象均表示,外送員招錄應做好個人信用及資質審查,加強外送員的信息管理,避免事故發生後外送員逃逸,減小司法處理事故的難度。而外賣平台公司也應指定專人負責交通安全的督促和指導,落實外送員交通安全任職培訓義務。
此外,研究商業險一併處理可行性,鼓勵商業險現行部分墊付,也將成為保障傷者醫療費用支出的一道防線。但目前法律還沒有作出相關規定。
一些有益嘗試正在逐步開展。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上海公安機關正依托“警企協作”,依法重點整治行業亂象。
一方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率先在試點建立“一人一車一證一碼”“騎手積分管理”“社會有獎舉報”等12項交通管理機制,推動企業加強對下屬騎手的內部管理。另一方面,推動建立行業“退出”機制,按照“將快遞、外賣騎手交通安全狀況與從業資質相掛鉤”的理念,與上海市各大快遞、外賣企業建立了每月例會通報機制,督促企業加強內部管理。此外,還建立“黑名單”制度,對交通違法、事故多發的騎手在全行業通報。
同時,科技化手段也延伸著管控“觸角”。目前,上海公安機關已經在全市外環線範圍內10個區完成1000套“電子號牌”的建設應用,把RFID技術(無線射頻技術)嵌入到號牌上,使其具有自動識別、傳輸、處理非機動車行駛相關信息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