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違規校園營銷錄取通知書夾帶售卡宣傳
近日,於見觀察到微博上有用戶投訴在學校寄給大一新生的錄取通知書中,夾帶了江蘇聯通的電話卡銷售宣傳,上面寫著19/月,但是實際消費是29/月。我們姑且不論這是否屬於虛假營銷的範疇,就拿在錄取通知書夾帶手機卡銷售宣傳的行為來說,這已經是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了。
實際上,在江蘇通管局下發的2019年100號文件(關於重申規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校園電信業務經營行為有關要求的通知)裡,明確表示“在錄取通知書信封內夾寄任何形式的企業業務材料(含宣傳資料、二維碼、未激活的電話卡等)”。
很明顯,江蘇聯通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江蘇通管局的規定。
更為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週的江蘇通管局組織的全省校園電信市場規範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中,王鵬副局長還特地在講話中指出,讓各運營商遵守文件規定,確保校園電信市場秩序穩定,一旦發現違規就嚴格落實責任,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可是,江蘇聯通在此時卻陽奉陰違,與相關規定背道而馳,實在應該嚴肅問責,以儆效尤。
近年來,除了各地的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對校園營銷做了相應的規範和指導,包括各地通管局也處罰或約談了一些違規的電信運營商。據悉,7月17日下午,工信部也召開校園電信市場專題電視電話會議, 強調今年將繼續沿用工信部信管函〔2015〕420號文件要求,明確監管紅線和底線,強化相關製度落實,對於違規違法問題將嚴肅問責。從這些行動上看,要為工信部和各地通管局點贊。
實際上,於見此前就關注到揚州電信違規給高考學生髮放電話卡的事件,並連續跟踪報導。最終的結果是,6月18日,江蘇省通信管理局就近期關於個別校園電信業務營銷違規問題的投訴舉報,約談了江蘇電信、江蘇聯通及南京電信、南京聯通公司主要負責人。
需要劃重點的是,在6月18日上午的約談名單中,有“江蘇聯通”這幾個字,所以,質疑江蘇聯通“明知故犯”並不為過。
同時,於見也注意到,這次投訴的微博來自南京郵電大學的新生,不僅想起該校2016級女生徐玉玉,這位來自山東臨沂羅莊的女孩被騙光學費導致昏厥離世,各類商家包括詐騙份子都盯緊了大學新生這塊“肥肉”,新生信息安全的保護備受社會關注,作為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的江蘇聯通依然通過新生錄取通知書開展營銷的行為讓人不齒。
暑期是三大運營商最重視的時期,校園營銷也由來已久,除了各地運營商的自己自律之外,更多的在於行政單位的監管和處罰,相關部門應該逐級落實責任,加強規範管理,切實維護校園電信市場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保障校園用戶合法權益。
編輯| 于斌
出品| 於見(mpyuj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