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頻刷量公司虛構訪問9.5億條愛奇藝獲賠50萬元
一公司刷數據,被愛奇藝告上法庭。近日,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二審審結該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涉案的杭州飛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審被告、以下簡稱飛益公司)、呂某(一審被告) 、胡某(一審被告)構成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向愛奇藝公司連帶賠償50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知產法院獲悉,該案系全國首例因視頻網站“刷量”而引發的不正當競爭案件。
愛奇藝:有視頻訪問數量急劇升高
2017年,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奇藝公司)分析後台數據發現,視頻《小林徽因》《二龍湖浩哥之今生是兄弟》分別出現過訪問數量急劇升高後恢復平穩的反常情形。
對此,愛奇藝公司進行核實後發現,飛益公司是一家專門提供針對愛奇藝網站、優酷土豆網站、騰訊視頻網站等視頻網站提供視頻刷量服務的公司;呂某系飛益公司股東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使用其個人賬號對外招攬視頻刷量業務並收取報酬;胡某系飛益公司股東及監事,主要負責申請註冊域名供飛益公司使用,並且也使用其個人賬號對外招攬視頻刷量業務。
飛益公司、呂某、胡某通過分工合作,運用多個域名,不斷更換訪問IP地址等方式,連續訪問愛奇藝網站視頻,在短時間內迅速提高視頻訪問量,達到刷單成績。僅2017年2月1日至同年6月1日期間,飛益公司使用meijujia字段,對愛奇藝網站的訪問日誌約9.5億餘條。
愛奇藝公司認為,飛益公司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其合法權益,破壞了視頻行業的公平競爭秩序,飛益公司、呂某、胡某構成共同侵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飛益公司、呂某、胡某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連帶賠償愛奇藝公司經濟損失500萬元。
一審:被告賠償50萬元
對於愛奇藝的指控,飛益公司、呂某、胡某則辯稱,愛奇藝公司運營視頻網站,收入來源於廣告費、會員費,飛益公司接受委託,通過技術手段提升視頻點擊量,增加視頻知名度,以此牟利,兩者的經營範圍、盈利模式均不相同,不具有競爭關係,並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列舉了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為,涉案的刷量行為未在禁止之列,故飛益公司的刷量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愛奇藝公司指控的涉案行為確實不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列明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中,但是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現實情形紛繁多樣,對於製定時未顯現的以及其他非類型化不正當競爭行為,人民法院可以依據該法第二條予以認定。
本案中,飛益公司、呂某、胡某作為經營者,通過技術手段增加視頻點擊量的涉案行為屬於市場競爭行為,涉案行為違反市場經濟競爭原則,具有不正當性,且通過技術手段增加視頻點擊量的涉案行為損害了愛奇藝公司的合法權益。
據此,一審法院認為,飛益公司、呂某、胡某在市場競爭中,分工合作,共同實施通過技術手段干擾、破壞愛奇藝網站的訪問數據,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損害愛奇藝公司以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飛益公司、呂某、胡某向愛奇藝公司連帶賠償50萬元,並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二審:爭議在於刷量是否屬於不正當競爭
一審判決後,愛奇藝公司、飛益公司、呂某、胡某均向上海知產法院提起上訴。
愛奇藝公司上訴稱,一審法院判決飛益公司、呂某、胡某連帶賠償愛奇藝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不足以彌補愛奇藝公司的損失,也與飛益公司、呂某、胡某的違法收益不相符合。
飛益公司、胡某、呂某共同上訴並辯稱,刷量行為雖改變了視頻播放量的數據,但並未損害愛奇藝公司的合法權益,即使構成侵權也是公司作為,不應由個人承擔。
上海知產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爭議的實質在於涉案視頻刷量行為是否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及其法律適用。
就本案而言,首先,在被控侵權行為若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明確規定的侵權行為時,不應再以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予以調整。其次,本案中,虛構視頻點擊量的行為,實質上提升了相關經營者及公眾對虛構點擊量視頻的質量、播放數量、關注度等的虛假認知,起到了吸引消費者的目的。
因此,虛構視頻點擊量是相關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的一項內容,故應當按照虛假宣傳予以處理。據此,上海知產法院認為,虛構視頻點擊量的行為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所規制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飛益公司、呂某、胡某作為通過技術手段增加視頻點擊量的經營者,知道其通過技術手段增加的視頻點擊量既未實際播放亦無真實受眾,屬於虛構的視頻點擊量,而虛構視頻點擊量,會提升相關公眾對虛構點擊量視頻的質量、播放數量、關注度等的虛假認知,從而產生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後果,但其仍根據他人虛構視頻點擊量的要求,實施了通過技術手段增加視頻點擊量的涉案視頻刷量行為。根據查明的事實,飛益公司、呂某、胡某系分工合作,共同實施了涉案視頻刷量行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一審法院綜合考量酌定作出判賠數額合理,應予維持。故上海知產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