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的無樁共享電動自行車已經進入舊金山但其未來運營可能並不容易
據外媒TechCrunch報導,Lyft曾在六月初起訴舊金山市,聲稱該市違反了一份為期10年的合同。獲悉,該合同賦予了Lyft在該地區的共享單車運營獨家權。現在,舊金山市已授予Lyft臨時許可證,以部署其無樁電動自行車,並暫緩向其他運營商發放許可證。Lyft週五正式部署了其電動自行車。
“我們很高興能與舊金山的騎手分享我們的新電動車,”Lyft負責自行車和滑板車政策的卡羅琳·桑波納羅(Caroline Samponaro)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將從今天開始推出自行車,並感謝在我們等待舊金山交通局(SFMTA)的綠燈時我們騎手的耐心。”
在其訴訟中,Lyft尋求初步禁令或臨時限制令,以阻止該城市向無樁自行車租賃租賃運營商發放許可證。雖然法院駁回了Lyft對TRO的要求,但它確實批准了一項初步禁令,暫時阻止舊金山市交通局向Lyft以外的運營商發放無樁共享單車的許可證。
根據SFMTA的說法,整個過程稱為“首次提議權”,可能需要數月時間。這就是該機構決定向Lyft提供臨時許可證的原因,以運行多達1900輛無樁混合動力電動自行車,以及通過其基於有樁的服務(曾被稱為福特GoBike)提供的經典自行車。
SFMTA在一篇博客文章中寫道:“這些新款自行車將允許Lyft解決Bay Wheels自四月份Lyft取消電動自行車以來所遇到的嚴重的自行車可用性問題。從本質上講,臨時許可允許現有系統恢復功能,即使我們與Lyft談判可能的未來擴展。”
在舊金山宣布將接受運營商關於部署更多共享單車的許可證申請後。然而,舊金山表示,該合同並不適用於無樁共享單車,而只適用於有樁共享單車。一名法官隨後表示支持Lyft,稱協議確實“沒有區分有樁和無樁共享單車……因此原告在協議有效期內有權對有樁或無樁’傳統’自行車進行無條件排他性。”
雖然這一過程仍在法庭上繼續進行,但SFMTA還延長了JUMP對多達500輛無樁自行車的許可證,以確保提供更可靠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