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鵬汽車連發補救措施挽人心
飽受新車風波困擾一周後,小鵬汽車拿出新的補救措施。7月18日,北京商報記者從小鵬汽車內部人士處獲悉,針對部分2019款小鵬G3車主,小鵬汽車正在製定新的補償方案,包括三年6折保值換購或領取10萬積分。據了解,小鵬汽車正在製定新的補償方案,其中方案A提供價值1萬元的10萬積分,可用於車輛保養、超充充電、車輛維修、兌換精品和本人及直系親屬新車增購;方案B為2019款G3車型三年6折保值置換回購,用於補差價換購小鵬汽車。
上述小鵬汽車內部人士表示,小鵬汽車這一周一直在和用戶做反复、大量的溝通,作為一家創業公司,小鵬汽車非常在意用戶感受,上述方案是和用戶反复溝通後最大的誠意。
7月10日,2020款小鵬G3正式上市,新車分為520、400兩個型號共六款配置車型,NEDC綜合續航里程最高為520公里,綜合補貼後全國統一售價為14.38萬-19.68萬元。隨後,部分在6月26日補貼退坡過渡期結束前購買2019款小鵬G3的用戶表達不滿。有用戶稱,新版本G3續航增加價格卻下降了,由此認為小鵬汽車忽視老用戶權益。
面對質疑,7月12日小鵬汽車董事長何小鵬發布聲明緊急回應。在聲明中,何小鵬首先為2020款小鵬G3上市引發風波向小鵬老用戶表達歉意,並解釋部分老用戶對新舊款G3價格差距的質疑。與此同時,何小鵬還承諾補償所有2019款小鵬G3個人車主額外福利,即三年內換購小鵬汽車任何一款車型時,額外享受1萬元專屬補貼權益。
法律專家、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表示,不同車型在不同時期制定不同價格,是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屬於市場調節價的範圍。從此次事件本身來看,小鵬汽車的做法並不違反法律。對於新舊產品的價差問題,有些企業會制定價格保護政策來保護消費者利益,但這屬於企業自願行為,而非強制。
而針對部分用戶反映的“小鵬汽車銷售人員誘導準車主下定老款G3”,趙占領表示,如果小鵬汽車銷售人員在明知新車上市時間的情況下,蓄意提供誤導性的信息,使消費者產生錯誤的判斷,便涉嫌欺詐。由於銷售人員的欺詐行為是職務行為,因此這一行為的法律責任應由公司承擔。如果最終認定小鵬汽車的銷售人員方面確實存在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解除相關購車合同,要求退車。
汽車行業專家賈新光認為,電動車將體現摩爾定律的規律,未來會呈現性能愈來愈高、配置愈來愈好、價格逐漸降低。因此,企業必須處理好產品迭代、價格調整的關係,避免市場震盪。
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會秘書長崔東樹認為,小鵬汽車快速迭代主要還是來自競爭壓力, 造車新勢力的快速更新換代是生存賽跑。不過,他表示,對於造車新勢力而言,任何技術迭代都不可突破基本底線,信用體系和安全體係不可顛覆。